高雄课征囤房税补贴租屋族 放宽申请条件
高雄市长陈其迈15日表示,实行「囤房税」,预估增加的3亿元税收,将全部作为青年租金补贴财源,因此,高市府「扩大放宽」申请租金补贴的资格条件,家户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额,由最低生活费的2.5倍提高到3倍,约40,023元,且只要申请人、配偶与户内小孩在高雄市无自有住宅,并有租屋事实,即可申请,预估补贴户数由现行16,000多户,能再多帮助10,000户受惠。
高雄财政局长陈勇胜表示,高市府去年底已将「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草案,送议会审议,针对非自住房屋税率,由现行单一税率1.5%,调整为依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持有3户以下,适用2.4%税率,4户以上则是3.6%。
他说,该法案于今年3月4日经高雄市议会第3届第7次定期大会程序委员会同意上呈,如获这个会期审议通过,预计在今年7月1日施行,税额会反映在112年5月房屋税单。预估影响5.4万人、7.1万户房屋,但93.4%民众自住的房屋,都不会受「囤房税」影响。
陈勇胜表示,此次修正草案,是秉持「自住房屋须不受影响」、「落实居住正义」、以及「不造成房东税负转嫁给房客」等3个原则,修正方向系对高雄市非自住房屋按差别税率课征房屋税,以适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落实囤房税机制;同时为能合理课税,将社会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赁住宅、继承取得的分别共有房屋等9类非属囤房性质房屋,排除适用差别税率,仍适用1.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