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國小導師扯學童髮「雙腳懸空」逼入座 調解賠償獲緩刑

蔡姓男子民国113年间担任高雄某国小班导师,涉强拉学童、甚至扯发入座。示意图/AI生成

蔡姓男子民国113年间担任高雄某国小班导师,涉强拉学童、甚至扯发入座遭起诉;经桥院审理,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

桥头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法官考量,蔡男坦承犯行,于审理中与学童家属达成调解并支付赔偿金,且学童家属撤回对蔡男所犯伤害部分告诉,及同意法院对蔡男所犯其余犯行从轻量刑或给予缓刑。

法官认为,蔡男以实际行动填补其所肇生损害,犯后有积极面对、反省负责态度,且取得学童家属原谅,兼衡蔡男教育程度、已退休及健康状况等,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处蔡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

桥头地检署起诉书提到,蔡男于113年11月间担任高雄市某国小班导师,他在任教期间某日,认为已是开始上课时间,而有一名学童尚未回教室座位就坐,本应以口头劝诫回座即可达维护上课秩序效果,涉嫌于教室门口以手强行拉扯此名学童衣领后,将其拖拉至座位上。

检方查出,蔡男涉嫌再拉扯学童头发,致其双脚悬空后,强行将学童拉至教室最后一排座位坐下;全案经学童家属报警侦办,桥检侦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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