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造成32死 市府官员判刑定谳要入狱

2014年的高雄气爆一共造成32死、321人轻重伤。(本报资料照片)

7年前陈菊担任市长发生的高雄气爆案造成32死、321人轻重伤,最高法院认定,时任高巿府秘书长赵建乔、副工程司杨宗仁及监工邱炳文,因参与管线埋设及验收,却把关不实,将3人依过失致死罪判2年6个月至3年6个月定谳,须入狱。

李长荣化工前董事长李谋伟及荣化、华运仓储公司等9名业者,一审遭判有罪,二审改判定厂商无责,逆转无罪,检方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这起重大气爆死伤悲剧,刑事官司已确定。

2014年7月31日晚间,高雄市的丙烯输送管线不耐21年锈蚀终致破损,80多公吨丙烯气体直接外泄至箱涵中,漫延至凯旋、一心及三多路段,深夜遭不明热源点燃气爆,造成抢救警义消、路过民众等32人死亡、321人轻重伤。

一审认定高雄市政府与厂商均有疏失全判刑,李长荣化工董事长李谋伟更因此被判4年徒刑,但二审高雄高分院改认定厂商无责、判决无罪,

二审认为,高雄气爆案主因是公务员对公共工程品质把关不实所致,所以归责高市府官员;荣化公司先于1991年埋设4吋丙烯管,之后再由高市府工务局下水道工程处发包、委托瑞成公司施作地下排水箱涵,直接包覆丙烯管线。

二审指出,当时工程监工邱炳文本该先协调中油及相关业者迁改易燃气管线,却任由施工人员直接施工、包覆丙烯管线,还于1992年申报竣工;杨宗仁担任初验人员,应审核承包商是否有按图施工,结果竟未详实查验;赵建乔担任工程设计及主要验收人员,不但没有亲自验收把关,最后竟准予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