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四连霸议员椿脚涉贿「包车请吃海鲜」 检提当选无效

为维护选举公平,高雄地检署22日向法院提起5件当选无效之诉。(本报资料照)

高雄林园、大寮选区、国民党高市议员黄天煌的陈姓椿脚涉嫌在竞选期间,包游览车带30多位选民到东港餐厅吃海鲜;林园区王姓及黄姓里长、鼓山区李姓里长、盐埕区黄姓里长也涉嫌在选举期间买票、动用幽灵人口。为维护选举公平,高雄地检署22日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雄检指出,黄天煌竞选总部成立当天,陈姓桩脚夫妇和女儿一家三口先包下1辆游览车,载着30多位里民出席总部成立大会,活动结束后整车人载往东港海鲜餐厅用餐,还直接在游览车上向里民请求投票支持黄天煌。据了解,该餐厅每桌餐费5000元,10人一桌,当时席开3桌。

林园区王姓里长当选人和其姪子今年7月涉嫌3度向李姓里长候选人传话,还赠送威士忌及红包2万元,拜托李姓里长候选人放弃竞选,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7条第1项之行求贿赂罪嫌,分别经检察官谕知以5万元、10万元交保候传。

林园区黄姓里长当选人涉嫌透过桩脚,以每票1000元至3000元不等代价,向该里选民行贿买票,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嫌,经检察官谕知以10万元交保。

鼓山区李姓里长当选人的亲友今年5月至7月间,涉嫌以虚伪迁徙户籍方式迁入该里户籍内,借此使李男顺利当选,涉犯《刑法》第146条第2项罪嫌。

盐埕区黄姓里长当选人涉嫌将多名友人虚伪迁入户籍至该选区住址,涉犯《刑法》第146条第2项罪嫌。

针对上述5案件相关当事人,高雄地检署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0条第1项规定提起「当选无效」之诉。检方强调,除上述案件外,将尽速审查其他案件是否符合当选无效之诉的要件,于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此外,对于即将举行的高雄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也已组成专责查察小组,严防任何不法介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