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准公幼虐童 恶师遭停职调查

高雄某准公共化幼儿园惊传虐童,有家长反应不少孩童遭特定老师拿书巴头、踢头、拿疑似藤条状物品拍打等不当管教;图为示意图,与新闻内容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三民区某准公共化幼儿园惊传虐童案!1名家长在网路上控诉,自己女儿、不少孩童均遭到特定老师拿书巴头、踢头、藤条拍打等不当管教,翻拍监视器画面时,还被园方以「个资法」威胁勿外流。高雄市教育局指出,经查该名老师确实有不当管教事件,将依法提认定委员会裁处。

日前有家长在网上爆料,称自己女儿在幼儿园期间,遭到特定老师不当管教,从园方提供监视器画面中,看见自己女儿被老师敲头,而也有其他学生遭到该名老师拿书本巴头、踢头、丢书包、午休时遭老师拿类似藤条状的物品拍打。

家长指出,当时拿到监视器画面时,遭到园方「提醒」他们不得上传任何监视器画面中的影片在大众媒体上,否则会依个资法提告,令他感到心累,称只希望孩子健康平安快乐学习而已,不知道身为父母究竟能为孩子争取到多少人权。

幼儿园方表示,经家长反映有老师虐童情形,已请当事家长到幼儿园看监视器画面,得知老师有不合适行为,立即对该名老师停职处分,并依劳工局规定支付10天的预告工资和资遣费,并积极通报社会、教育局处理。

至于是否有以「个资法」威胁家长,园方澄清,家长当天翻拍画面时,拍到许多非当事老师、小朋友清楚的正、侧、背面等画面,引发非当事老师不满,才会以个资法为由,要求家长勿外传;园方强调,一切进入行政程序,不方便再多谈。

社会局指出,5月底至6月中旬共接获6件通报,后续告知教育局调查及处理。教育局表示,5月31日接获通报,有教保服务人员疑似于5月25日不当对待幼生,依「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提送审查小组审议,决议受理并派员调查。

教育局调查,发现该教保服务人员确有不当对待多名幼生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提认定委员会裁处;依情节轻重最高可对幼儿园及行为人裁罚60万元,倘情节重大则依法裁处幼儿园减招、停招、停办或废止设立许可,行为人予以解聘且1至4年或终身不得在幼儿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