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首次審國民法官案上訴 無照酒駕撞死人判7年2月他嫌太重

男子李佳修无照酒驾撞死王姓单亲父亲,检方依酒驾致死罪起诉,为台北地院第一件国民法官参审案,合议庭判李7年2月徒刑。李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行准备程序,法官黎惠萍整理争执与不争执事项,李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强调已真心悔悟。

今日也是高院首件一审为国民法官审理的案件上诉开庭,国民法官案的第二审采取续审制或事后审制。除本案外,李(23岁)在肇祸后咆哮,还欲夺取前来处理员警的配枪,遭警员开枪制伏,台北地院另依妨害公务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

2022年11月13日晚间,李佳修和友人在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夜店饮酒,翌日凌晨4时在台北市区酒驾飙车,车行经行政院前忠孝东路地下道发生追撞,造成前方王姓驾驶车子翻覆死亡。

北院今年7月海选6名国民法官、4名备位国民法官,为该院首件国民法官案。检方认为李佳修在被捕后才认罪,李的律师则称李有自首,自首与否成审案争点。

北院合议庭综合员警证述、密录影片、勘验笔录及与李同车曾姓少年的证述,员警处理车祸现场时,李佳修已满脸通红、全身酒气,警方合理怀疑李男是肇事者,不符自首要件。一审判决指李基于玩乐酒后驾车,以时速近100公里高速恣意驰骋在市区道路,未于第一时间救助被害人,犯罪恶性重大,所生危害至巨,判7年2月徒刑。

李佳修不服一审量刑,上诉高院。高院今开庭时,律师与检察官为了哪些该列不争执事项争论不休,包括李是否叫曾姓少年冒称驾驶、换位子,以及是否有付20万元但未达成和解等。检察官认为这涉及刑法第57条犯后态度问题,应可讨论。

律师指一审认为李没有真心悔悟,但他为了弥补错误,有请母亲赔偿死者家属20万、另名女伤者5万元,希望高院纳为量刑有利因子。高检署公诉检察官廖先志认为是否赔偿女伤者与本案无关,不应列入争点,且李不符合自首要件,请求法院驳回他上诉。

因李佳修羁押期27日届满,高院今也开庭讯问延押意见。李称不会逃亡,愿意配戴电子手环、每天到派出所报到,希望以20万元交保,这望才能和被害家属谈和解,同时快点工作赚钱。

检察官表示,李虽认罪,但他案发时攻击员警、找少年顶替,且涉犯重罪,有逃亡、串证之虞,仍有羁押必要。法官定26日两造调解,是否延押待合议庭评议后裁定。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台湾高等法院首件一审为国民法官审理的案件,今天下午开庭,法警押送无照酒驾撞死人的李佳修(左)进入法庭。记者许正宏/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