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圆圆罕见发飙 告侵权对方不认错「申请强制冻结财产」
高圆圆(左)日前因被侵权状告位于佛山的家居公司。(图/中时资料照片)
43岁高圆圆过去在《倚天屠龙记》中演周芷若走红,之后她以温柔、清新、知性的形象获得不少粉丝爱戴,2014年与赵又廷结婚成为人妻、人母后,仍未减她的人气,近日,大陆媒体报导,高圆圆罕见发飙开告侵犯她肖像权的家居公司,对方后来没尽致歉责任,她更气到申请冻结对方财产成功。
据《娱乐有饭》报导,透过企业查网站可见上月底北京互联网法院晒出公告,指高圆圆因被侵权,状告佛山市的某家家居实业有限公司,经查后发现该公司在未经授权下,于其官方抖音帐号盗用了3张高圆圆照片,加上其社群帐号多半都是在宣传被告自身品牌,容易让外界以为原告为被告品牌代言人,侵犯了高圆圆的肖像权、姓名权。
高圆圆状告侵权案判决出炉。(图/翻摄自娱乐有饭微博)
法院最终认为,原告作为艺人,其姓名、肖像有一定的价值,但原告无法提出因本次侵权所实际损失的金额,又考量到原告知名度、被告犯错程度,判被告须在七天内于《人民法院报》连续刊载10日道歉声宁,并赔偿高圆圆8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1500元人民币保险费、10元人民币取证费,共计81510元人民币(约36万元台币)
高圆圆申请冻结被告财产。(图/翻摄自娱乐有饭微博)
然而判决出炉后,被告并未完成道歉责任,高圆圆依据相关法条,申请冻结被告财产,期限唯一年,申请费3045元人民币(约13460元台币),由高圆圆一方负担,即日起已经开始执行,见此,网友回应:「支持女神」、「支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