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轻生案重启调查「师长霸凌成立」 前学务主任停聘

台中市去年2月间发生一起高中生疑遭师长联合霸凌,在家轻生身亡事件,当事人父亲泪诉学校逼孩子「走上绝路」。(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某高中1名男高中生疑遭师长联合霸凌,于去年2月在家中轻生身亡,原本学校调查结果霸凌不成立,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7日表示,再重启调查后,前张姓学务主任、张姓主任教官及黄姓校安人员确定霸凌成立,校方已决议将前学务主任停聘,校安人员已于事件发生后离职,学校不再录用,主任教官则由教育局召开军训教官人事评审会决议撤职。

教育局表示,此案在去年2月发生,教育局对此遗憾事件发生不舍,积极要求学校展开调查,但学校态度消极不作为,去年3月23日教育局要求再重新调查,将校长、主任教官、教官及学务创新人员等相关人员,全数调离现职。

教育局指出,学校调查后,将前学务主任不当管教成立且情节重大,但仅予以记过1次处分;教育局对此无法接受,要求学校召开教评会,但学校仍对前学务主任维持记过1次处分,教育局认为此惩处与「情节重大」完全不对等,于去年9月间依教师法主动介入,召开专审会将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

教育局表示,前学务主任等人渉霸凌部分,学校在去年6月底调查结果霸凌不成立,但外界关注事证及疑点仍未厘清,于去年7月4日将学校调查报告退回,男学生家长提出申复,学校重启调查报告日前出炉,确定霸凌成立,学校教评会决议做出惩处,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

教育局指出,调查期间将学校相关人员调职、解除校长职务、退回学校的调查报告,甚至依法主动召开专审会将前学务主任停聘、要求学校重启霸凌调查等等,让违法者受到惩处;未来努力提升教师正向辅导管教专业知能,强化防制校园霸凌知能素养、落实校园3级预防辅导及关怀工作提供辅导资源,给学生友善安全校园环境。

校方表示,感谢各界给予本校关于学生辅导管教的批评指教,随着本事件历经严谨的调查检视后学校也已调整各项学生辅导管教措施,盼社会大众能够理性对待学校师生,打造学生安心就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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