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师生吃团膳腹泻业者免罚 北市卫生局将上诉

台北市卫生局在去年接获基隆市卫生局通报,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师生716人1中午食用台北市团膳业者供应的学校午餐后,共计学生251人及教职员工10人陆续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市卫生局在去年接获基隆市卫生局通报,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师生716人1中午食用台北市团膳业者供应的学校午餐后,共计学生251人及教职员工10人陆续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北市卫生局对提供学校团膳的业者「巨登团膳」裁罚6万元,业者不服兴讼,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认定,采验学生粪便及餐盒程序均有瑕疵,撤销裁罚,业者免罚,可上诉,北市卫生局则表示,将于时限内依法上诉。

经基隆市卫生局采检6名学生粪便检体送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检验,共计3名学生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B型,经跨县市联合调查结果,判定为食品中毒案件,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裁罚6万元。

北市卫生局表示,依据《学校餐厅厨房员生消费合作社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提供盒餐,应保留盒餐样本至少一份,置于摄氏7度以下,冷藏保存48小时始可丢弃,以利发生食品中毒案件时进行查核,并非检体不得采检的限期;经基隆市卫生局采样的留样餐盒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显示餐点于摄食前已遭到污染。

北市卫生局指出,本案自2名以上病患临床检体中分离出相同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且自可疑食物检体中亦分离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判定为细菌性食品中毒案件,针对本次判决结果,卫生局将于时限内依法进行上诉。同步呼吁学校或家长如发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应于第一时间通报,并集中至医院就医,以利医师判别是否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报卫生单位调查,并协助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