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min确诊源引战!陈时中公开「染疫始末」:讲法误差造成误会

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图/指挥中心提供)

记者周姈姈/台北报导

穿戴装置Garmin林口厂区1员工确诊,意外引发台北市桃园市府舌战,对此,指挥官陈时中跳出来澄清了,他在记者会还原Garmin确诊者染疫始末,并强调「时间差容易引发互相的争执,希望大家可以互相体谅」。

指挥官陈时中于今日记者会澄清,两边政府都觉得有些委屈,整个Garmin案子从15108(案14860丈夫)传给15207(Garmin女员工父亲),15207再传给15245(Garmin女员工),她等于被爸爸传染,爸爸(案15207)于6/28与15108在工作上有接触,桃园市政府认为「为什么15108已经被确诊还到工地上班,为什么没去通知工作地点?」北市认为疫调已做完全,双方上面有些误会,要让大家明白事情

陈时中说,案15108基本上可能被判定是14860接触者,两位是夫妻,案14860在6/29检验阳性,然后也有把接触者上传到接触者追踪系统,所以6/29案15108被告知隔离,6/30电子居隔单开启,6/30~7/3没有症状,7/2进行接触者采检,然后7/4研判确诊。

陈时中接着说,可以确定的是台北市有确实做接触者匡列,在第一时间就上传,第一时间也是把他列为居家隔离对象,6/30电子居隔单就开启,案15108在6/29就没有外出,现在牵涉到6/28有去上班,为什么没跟上班地点报告整体来说,从他采检确诊日开始往前推3天,为可传染期,换句话说7/2往前推3天是6/29列可传染期,6/28就不是可传染期。可传染期相关的接触者要开始展开另一波疫调跟匡列,但因为可传染期到6/29,北市已经启动居家隔离,所以不会再往前去匡列。

陈时中指出,刚好差一天,前面几个案子都有相关,记得可传染期都是往前推2天,后来有几个案例出现才往前推3天,当然会牵涉采检日、发病日等错综复杂因素,现在规定若有症状即以当日为发病日往前推3天是可传染期,没有症状者就以采检日往前推3天为可传染期,6/28他并没有被列在可传染期,自然没有匡列的情况。「双方就是因为差这么一天,北市认为他们疫调有确实做,桃园认为『你怎么没跟我们说?』差别在于发言人有讲说6/28没有去上班了。」

陈时中说,这时间在作法上没有错,讲法上稍微有点误差,他是6/29起没有去上班,6/28去上班也没有错,那时间不是可传染期所以没匡列,「我想地方在这里有点时间差容易引发互相的争执,我想大家可以互相体谅」,跨区毕竟有很多事必须靠大家互相合作、提高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