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对「@」称呼大不同 丹麦人说它是「卷卷猪尾巴」

记者戴榕萱/综合报导

发明电子邮件(e-mail)的「电子邮件之父」Ray Tomlinson,在1971年首先用「@」区隔使用者电脑名称,否则在这之前,任何文章都只能在网路上观看而不能以mail的形式私下分享,在这之后e-mail的形式就沿用至今

▲电子邮件之父Ray Tomlinson(图/翻摄于CNN)

「电子邮件之父」Ray Tomlinson 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后到了波士顿的一家技术公司工作,1971年首先用「@」区隔使用者与电脑名称之后,开启了网路另一个境界,不再依赖电话答录机民众开始懂得用「邮件」留下讯息,这也是互联网的前身。

▲「@」在1971年开始盛行使用(图/翻摄于CNN)

不过@这个符号并不是Ray Tomlinson 发明的,它出自诺曼法语「à」,原意是「每」(均分)的意思;到1902年@出现朗伯打字机公司的产品上,正式念法为"commercial at",通常我国人都简称它为「at」或「小老鼠」。其他国家也用不同称呼来称之,例如以下:

北越人们称@为「弯曲的a」/南越,被称为「带钩的a」。

义大利人称@是「蜗牛」。

●荷兰人认为是卷卷的「猴子尾巴」(monkey tail)/德国人特别觉得它是「蜘蛛猴」的尾巴。

●在匈牙利,认为@是蚯蚓

●在大陆会称@为「花a」或「圈a」,但大部分也都说「艾特」(at音译)。

丹麦人会说@是「猪尾巴」,大部分人会说「象鼻」。

▲「@」真的有点像猪尾巴(图/翻摄于网路)

原来「@」在各国会随着人文习惯而出现不同的称呼,20世纪,大多数的网路用户都因为@的出现而感受到「传输讯息」的便利,虽然互联网发展至今,因为其他通讯软体的快速发展,甚民众除了公事上会使用电子邮件传输之外,很多便利的通讯APP掩盖了「@」的重要性,但如果没有@的出现,人们应该没有过「讯息可用网路私下传递」的观念

※注:「电子邮件之父」Ray Tomlinson于2016年3月已殁,享寿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