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案乾兄妹肖像看板五股現蹤 新北地院: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

新北市五股区出现割喉案「干哥」「干妹」肖像看板,新北院表示由主管机关处理。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某国中上月发生国三生遭同校同学割喉命案,涉嫌行凶的同校「干哥」和教唆的「干妹」肖像,日前出现在新北市五股区一处民宅外墙,并配上「人神共愤 法不容」的标题,据悉为某文教基金会周姓创办人出资刊登。对此,新北地院表示,将由儿童及少年福利暨权益保障法主管机关,依权责处理。

新北地院因割喉案事发初期,曾公开要求儿少法和资通主管机关,应要求网路社群及媒体下架涉案少年相关资讯,遭外界抨击。后来少年法庭先后将「干哥」、「干妹」裁定收容,才逐渐平息舆论怒火。

日前脸书专页「小商人」疑似将2名涉案少年肖像,制成广告刊登于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看板,近日再度分享新北市五股一处刊出涉案少年肖像的大楼看板,据悉出资者是台北市中山区某知名大楼管委会主委,同时也是文教基金会创办人,因长年关注儿童教育,认为割颈案有诸多社会问题应受讨论,所以刊登广告。

新北地院表示,儿少法主管机关,中央为卫生福利部,地方为县市政府,除部分但书行为或行政及司法机关所制作必须公开之文书,任何人不得于媒体、资讯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足以识别儿童及少年身分的资讯。

同时,对于广播、电视、宣传品、出版品、网路或其他媒体,可要求限期改正、没入相关物品或命限期移除内容、下架,若不配合按次处罚3万以上、15万以下罚锾,若无负责人或负责人对行为人不具监督关系者,则处罚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