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变性网红怀孕疑云】台湾的人工生殖制度

变性网红怀孕争议事件凸显我国人工生殖法规必须进行修正,以保障无法借由普通方式怀孕生子族群权益。(图/CFP)

根据新闻报导,变性网红罔腰的男友在IG分享超音波照片,疑似宣告罔腰已怀孕引发诸多讨论。因为罔腰曾经进行变性手术变成生理女性,但在没有接受子宫移植的情况下,理论上应无法怀孕生产。对此,罔腰的男友再贴出人体研究同意书,解释罔腰接受了医学研究并进行相关手术,然而卫福部澄清台湾目前没有核准子宫移植人体试验案,高雄市卫生局也表示将约谈罔腰,以厘清其中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非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或委托不得施行人体试验

依据《医疗法》第78条至第80条规定,原则上须由教学医院拟定计划,报请中央主管机关核准,或经中央主管机关委托者,始得施行人体试验,施行人体试验时也应先取得接受试验者书面同意。

如果罔腰真的是在台湾以子宫移植方式怀孕,即便是基于医学研究的人体试验,因为卫福部并未核准或委托,为罔腰实施手术的单位已经违反《医疗法》,依同法第105条,可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中止或终止人体试验;情节重大者,并得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业处分或废止其开业执照。

现行人工生殖规范不符需求有再修正的必要

罔腰怀孕的争议事件也凸显出无法借由普通方式怀孕生子族群的生育需求,例如不孕症、无子宫、因病不适合怀孕生产、同性配偶等。

台湾虽然在民国(下同)96年制定了《人工生殖法》,但在资格方面不但限制仅有「夫及妻」可以接受人工生殖,且妻还必须能以其子宫孕育生产胎儿者为限,规范十分严格,也未能包含全部有人工生殖需求的情形,导致许多有需求但又不符合法规规范资格者,只能到其他合法的国家寻求代理孕母等方式求子

近年来台湾生育率不断创新低,女性生第一胎平均年龄不断攀升,让人工生殖的需求愈来愈高,修法的呼声也愈来愈大。109年立法委员吴秉叡等提出《人工生殖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删除「妻须能以其子宫孕育生产胎儿」的限制,明文开放代理孕母制度,规定在「妻无子宫」、「妻因子宫、免疫疾病或其他事实,难以孕育子女」、「妻因怀孕或分娩有严重危及生命之虞」等情况下得委托代孕生殖,以及代孕者资格、代孕契约专业咨询居间代孕、代孕生殖子女亲权认定等相关规范。

上述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虽经一读通过,但目前仍未完成后续立法程序,且修正草案仍然没有开放同性配偶适用人工生殖制度,我国人工生殖法规仍有相当大的进步空间,呼吁有关单位尽速回应人民的需求,保障人民权益。(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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