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故事:松林、钢刀、劈下,一根金簪如何找到凶手?
阜阳县城中有一富户,家主姓秦名仁。秦仁夫妻有一儿一女,儿子名叫承召,女儿名叫娇儿。娇儿年方二八,已经说好了婆家,约定十月初一完婚。
老两口对女儿婚事十分看重,一日晚间,秦仁和妻子商量:“亲家来了书信,定好十月初一成亲。现在已经七月了,我明天到府里买些绫罗布匹,再打几件首饰,也好让女儿风风光光过门。”
“应该的,多准备些嫁妆,总不能让婆家看清了。”妻子李氏说完,进屋收拾了纹银六十多两,用一个包袱包好。
秦仁起了个早,草草吃过饭,拿起包袱就出了门。一路走出十多里,加之天气炎热,弄得秦仁
唇焦口燥。又走了一会,见不远处正有个茶摊,秦仁赶忙走上前要了一碗凉茶。喝过了茶水,准备走时才发现身上没带碎银子,秦仁只好打开银子包裹,取出一分银子付了账。
都说出门在外财不外露,秦仁不经意间露出白花花的银子,他自己不留意,却被一旁的贼人盯上了。同在茶摊的有一拦路劫贼叫做周灵,见秦仁随身带了这么多银子,顿时眼中放光,心里有了主意。
付过茶钱,秦仁背起包裹继续赶路,走了五六里,经过一片松林。林密幽深,在后面尾随一路的周灵见四下无人,急忙快走几步,抽出砍刀,照着毫无防备的秦仁用力砍下,可怜秦仁到死都不知命丧谁手!
一刀结果了秦仁性命,周灵收刀,捡起了地上包裹,顿时眉开眼笑。正要走时,瞥见秦仁头上一根鎏金簪子甚是精巧,随手拔下一起带走,留下秦仁死尸在林中不管。
此后有四五个过路客人,经过松林见到了秦仁死尸。几人吃了一惊,却也不敢走上前,急忙绕路避开。出了松林,恰好看到一个巡检带着十几个兵丁路过。一个客人上前禀道:“后面松林里有一死尸,不知被何人谋害。还请老爷带人收了尸首,捉拿贼人。”
听到出了人命,巡检当即派兵丁蒋申、孟奇前去查看。二兵丁走进松林不远,果然见一尸首横陈在地,贼人却没半点踪迹。刚好这时一个人挑着担子走过来,蒋申看是摆茶摊的,就让他烧壶茶喝。小贩却道:“摊子都收了,壶里也没水。”
孟奇听了怒道:“不弄壶茶,就是你害死了这人,拿你去见老爷!”
小贩一头雾水,“我害死了谁?”
蒋申一指地上,“这不就是。”
“怎么是他?”小贩又仔细看了看,叹道“这人前不久刚在我摊子上喝过茶,看他随身带了五六十两银子,怎么在这被杀了?”
“你真的见过他?”蒋申问。
“刚刚在我摊子喝了茶,人不错。”
“你既然认得,就跟我们一起去见老爷吧。”说完,二兵丁拉着小贩出松林见巡检老爷。
见到了巡检,二兵丁禀道:“林内确有死尸,这小贩知道内情。”
“既然知道内情,押回县衙,让县令老爷明断。”巡检说完,押着小贩回到县衙。
本地县令姓郭,听了巡检禀告的案情,问小贩:“你是哪里人,光天化日怎么敢杀人?”
小贩听这话,噗通跪倒,苦着脸说道:“小人家住东门,名叫戴恩,靠四处摆茶摊为生。今日在路边摆摊子,有一位客人喝过茶,因身上没碎银子,就打开随身包裹给了我一分银子,看包裹里大概还有个五六十两。喝过茶客人就走了,后来不知被何人在松林里害死。小的经过松林才知道这人被杀了,委实和我没关系!再说要是我杀了他,早就远走高飞,哪能还跑回来?”
周县令用心听着,再看小贩表情也不像作伪,便摆手道:“此时与你无干,且先回去,随传随到。”随后又吩咐巡检,收起秦仁尸首,遍撒差人暗中查访贼人。
再说谋财害命的周灵,松林里手起刀落,痛快地得了五六十两。一进了城,就迫不及待地到南城找了个卖唱的相好,名叫翠儿。这姑娘年方二八,能弹善唱,把周灵弄得魂牵梦萦
。一次二人喝酒时,翠儿见周灵头上簪子十分精巧,抽出来就别到自己头上,周灵毫不介意,只当讨好请人。
翠儿还有两个相好的,一个叫谢良,一个叫阴顺。一天,两人看见了翠儿头上的簪子,急忙问道:“这是谁送你的?”
翠儿一脸得意,笑道:“是周灵哥哥送我的,他可不像你们那般小气。”
周灵日夜缠着翠儿,谢良早就有了恨意,今日见此簪子心中有了计较,对阴顺道:“这次让周灵死在我手上”
二人商议已定,跑到了秦仁家里,找到秦仁儿子秦承召,“上个月因手头紧,我把一根鎏金簪子和你父亲换了二两银子。今天我看那簪子戴在卖唱的翠儿头上,仔细一问,原来是周灵送给她的。你父几天前被人害死,簪子又在周灵手上,莫非他就是凶手?”
秦承召闻听此言,大哭道:“我父无端遭人毒手,死得不明不白,只剩下我们母子无依无靠。今日要不是得你指点,还不知何时能报此仇!”
秦承召回屋取来银子,谢过二人,随即写了封状子告到县衙。
郭县令正为秦仁命案发愁,见秦承召递来了诉状。见诉状上写了是周灵谋财害命,当即派衙役到南城翠儿那里捉拿周灵。衙役到了翠儿住处,果然见周灵正在此喝酒行乐,二话不说用铁链锁了,带回县衙。
周灵常年为非作歹,一见此景,当即想到是和自己争风吃醋的谢良告发自己,于是一到大到大堂便喊冤:“小的周灵一向本分,从不惹是生非。谢良嫉妒翠儿和我相好,便诬陷我杀了人,还请大老爷明鉴!”
周县令察言观色,这周灵一上堂就大呼小叫,许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随即又派人找了一干人等到堂,再审此案。
县令先问翠儿:“簪子是周灵送你的?还是你自己买的?”
“是周灵送的。”
县令转头问周灵:“簪子从何处得来?”
周灵面不改色,答道:“是小人妻子过门时带的陪嫁。”
县令又问秦承召:“你父亲的簪子从何处得来?”
“回老爷,我父亲头上的簪子,是用二两银子和谢良换来的。”
“哦,原来如此。”郭县令又看向谢良,“你在何处得此簪子?”
谢良回道:“这簪子小人是在城东胡银匠那里打的,本来是送给妻子戴,可无奈家中一时缺钱,故而拿出和秦仁换了银子。”
为了验证谢良证词,郭县令派人带来胡银匠。银匠一到大堂,郭县令拿出簪子让他看,问道:“这簪子可是你打的,仔细看看。”
银匠走到近前,再三看了,说道:“这是前年小的给谢家娘子打的,簪子里面还有个’胡”字。
郭县令拿过簪子细看,果然有一个‘胡’字,当即大喝一声,命衙役取来刑具,把周灵夹起来,重打一百。这周灵也算得上骨头硬的,一顿板子下来皮开肉绽,他还是抵死不认,强辩道:“簪子真的是小人妻子的嫁妆。”
见他死不承认,郭县令命一名衙役去抓他妻子到大堂。
衙役一路打听来到周灵家,见大门紧锁,就向旁边邻居打听周灵妻子。
那邻居听后笑道:“周灵妻子?自动我就认识他,哪来的媳妇?哪家人失心疯把女儿给她!”
衙役急忙回衙禀告,郭县令听了怒道:“这等狗奴才,众目睽睽下竟敢哄骗本官,给我狠狠打!”
见大人动了真火,堂下衙役自然不敢怠慢,把周灵摁倒在地狠狠打起来。这下周灵新伤加旧伤,实在挺不过去,只能招供:“几日前在茶摊偶遇秦仁,见他包中有银子,便尾随到松林中,用刀劈死,得银六十五两,金簪一根。”
“银子现在在哪里?”县令问。
“被我藏在家中灶台下。”
县令派出衙役再到周林家中,一脚踹开房门,果真在灶台下翻出一个布包。
布包拿回大堂,县令让秦承召认赃,他一眼就认出是自家的东西,不免又大哭一场。
最后郭县令判道,“周灵于小路林中谋人性命,夺人钱财,不知害了多少性命,此一次若不是金簪之故,还不知逍遥到何时!当即枭首示众,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