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拿走近11万元 装修停滞电器没影

去年9月28日,正在筹划装修房子的王先生偶然认识了“工长”代某林。在取得王先生的信任后,代某林陆续以代买电器、预付装修款、应急借钱等名义从王先生处拿走了近11万元。如今半年过去了,代某林接近失联,王先生买的电器都没到货,房子装修也只能自己动手。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代某林签字的电器列表。受访者供图

市民反映:“工长”拿走近11万电器货款和装修款,失联了

“我媳妇刚生完小孩,正在坐月子,因为这个事天天在哭,搞得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提起这半年来的经历,王先生显得十分苦恼和懊悔。

事情源于去年9月。因为爱人怀孕待产,王先生结束了在浙江的工作,带着全部积蓄回到大连。他们准备把位于旅顺口区中铁琥珀湾的房子好好装修一下,以开启下一阶段的生活。9月28日这天,王先生夫妇参观邻居家房子时,认识了给邻居家装修的代某林。“代某林自称是工长,手底下有一支装修队。了解到我们家也准备装修,他就提出到我们家看看。”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他们谈到很晚,聊得很愉快,代某林为他们家的装修出谋划策,提出了不少意见。代某林专业的一面迅速获取了王先生夫妇的认可,他们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次日,代某林主动联系王先生,二人经过又一轮的沟通,终于敲定了合作方案。“定的是全包装修,费用8万元。”王先生表示,谈定后他通过支付宝预付了第一笔装修款2万元。确认收款后,代某林当即将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给了王先生。王先生也因此对代某林深信不疑。

去年国庆假期期间,代某林联系王先生表示,为了方便做水电定位,建议他先买电器。接着,代某林又说其在知名电商公司有朋友,能帮王先生以内部价买到合适的电器家具等。于是,王先生陆续选定了热水器、抽油烟机、洗衣机、空调、马桶、防盗门等家电家具款式,向代某林支付货款2.7万多元。“代某林说电器3天左右到货,防盗门一个月到货。但直到现在,我买的这些家电家具都没到货。”4月22日,王先生接受采访时说,装修期间,代某林还通过预订瓷砖、应急借款等名义,陆续向他借款6万余元。

直到去年11月15日,代某林从王先生处合计拿走了10.9万余元。“没想到,代某林之后几乎失联了。”王先生说。

目前进展:涉事业主已报警,并就此事提起诉讼

直到去年12月初,王先生发现代某林几乎不接电话了,其帮买的电器、防盗门等迟迟不到货,家里的装修工程也停了的时候,夫妇二人判断可能是被骗了。“我们是普通家庭,父母借不上力。买房子和装修的钱,都是我们夫妻二人在浙江摆摊,日夜奔波挣的辛苦钱。”王先生表示,当时他爱人即将临盆,一想到这个事就哭个不停,时不时还流鼻血,一家人的生活因此蒙上了一层阴影。不得已,王先生选择了报警。

12月中旬,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王先生和代某林协商签署了两份协议。一份是代某林代买的电器名单,货款价值27680元,约定2024年1月1日前交付货物或退还货款。另一份是借条,罗列了自去年10月4日至11月15日,代某林以装修和应急等名义从王先生处支取的53500元。“代某林实际拿走了8万多元,减去他给我家装修的成本,还欠5万多。”王先生说,代某林签字画押,承诺2024年1月1日前还款。

但是,直到现在,这两份协议也没有完全兑现。因为没钱了,王先生无奈之下只能自己动手装修房子。目前,他已经就此事提起诉讼。

“工长”回应: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将应诉

随后,记者联系采访了代某林。“我们是有纠纷的。我已经收到法院传票了,正在走诉讼程序。”代某林在电话中回复记者称。关于纠纷的具体内情,代某林不愿透露,他只是表示,会应诉,将根据法院的判决解决问题。■律师说法已签订合法民事文件,诉讼为最佳途径

记者将代某林的回复转达给王先生。但王先生则认为,代某林以内部渠道代买电器的名义从他手里拿走的2.7万余元,此举涉嫌诈骗,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他这个观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代某林在此次事件中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就此,记者采访了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肖茹律师。她认为,代某林与王先生之间的纠纷经过民警的调解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民事文件,依法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是最有利于保护王先生权利的方式。

肖茹表示,代某林在装修过程中代收的2.7万余元电器款,依据现有证据,尚不能认定为诈骗。双方有基础的法律关系即装修合同关系,购买家电是装修合同履行中正常的行为,虽代某林收款后,未实际将家电交付给王先生,但形成的应当是违约关系或不当得利关系,王先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代某林退还。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代某林收取装修款和家电款后,未开展装修等行为,而直接携款跑路,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或其他罪名。

因此,肖茹建议,市民在装修事宜中应当谨慎选择有资历的装修公司,并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在合同内,应对装修款的付款周期进行明确约定,涉及购买单独的设备电器等要与销售方进行核实或与装修公司一同前往购买。遇到自身权利受损时,及时报警或依法提起司法程序维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