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男施工遭预拌车卷入惨死!3同伴「拉外套救人」竟被告上法院

男子工地工作时操作不慎,连着外套被卷入预拌车。(示意图/翻摄《新安晚报》)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大陆安徽省合肥市多年前发生一起工安意外,一名刘姓工人在工地被绞进水泥预拌车里,让一旁的3名同伴吓傻施救,但没能成功,最后不幸身亡。令人意外的是,3人事后竟遭到刘男家属提告,让他们感到相当无奈。而法院判决近日也出炉了。

综合陆媒报导,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11月8日,刘男被当地混凝土公司安排到肥东县的某处建筑工地施工,进行混凝土浇筑工作,没想到在操作预拌车时发生意外,身上大衣卷入了预拌车的凸轮与大滚筒轮子之间。

在场施工的徐姓男子发现情况,立刻向驾驶座的2名工人呼救,拨打急救电话,同时一起拉住刘男,希望能将对方拉出来,但最后仍没有成功。等到急救人员到场后,发现无法将刘男救出,只能调来吊车,将对方营救下来,但刘男送医后仍伤重不治。

事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刘男属于工伤,涵盖在因公死亡的范畴里。混凝土公司也为此支付了人民币70万元(约新台币300万元)的赔偿款

不过当地法院审理后判决,混凝土公司应赔偿对方家属各项总额约152万元,除了已支付的70万元以外,仍须赔偿人民币82万元(约新台币356万元)。此外,刘男的家属除了向混凝土公司提告,还以「救助产生偏差」为由,将徐男等3人告上法院,认为3人的施救过程产生偏差,让3人相当无奈。

对此,法院判定,公民生命健康权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刘男的家人主张徐男等人对刘男「实施侵权行为」,却没办法举证证实,且徐男等人并非专业救助人员,3人是看见刘男的衣服被搅拌进去,才上前施救,并无主观上的过错,没有产生侵权行为,因此原告要求施救者等人承担侵权责任,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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