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谍案遭不正讯问 空战英豪无罪

「空战英豪」前空军上校葛季贤、前中校楼文卿卷入共谍案,图为2015年调查局将葛季贤(左二)移送地检署侦办。(本报资料照片)

「空战英豪」前空军上校葛季贤与前中校楼文卿,被诉帮助共谍,台湾高等法院一审及更一审都判2人无罪,更二审上月30日认定,葛侦讯时的供述,受调查员胁迫及欺诈讯问,且无法证明他犯罪,仍判无罪;但楼因自白犯罪,又有相关证据可佐证,依「帮助敌人之间谍从事活动罪」判刑17年。可上诉。

前空军官校飞行训练指挥部上校副指挥官葛季贤,曾在1990年与同僚驾驶4架F-104G战机,掩护其他飞机执行大陆侦照任务,在浙江上空与共军歼8飞机迎战,被称为「空战英豪」。

检方起诉指控,葛在2007至2010年任职上校参谋官,担任立法院国会联络人,负责搜集整理国防外交委员会会议资料等文件。他明知退役的刘姓空军中校是共谍,仍将经手国防部提报国防外交委员会机密等级为「密」的会议资料提供给刘。

楼则被诉从2009至2015年任职空军官校飞行训练指挥部担任中校教官期间,受刘姓共谍引介至国外与中共官员见面,并以提供空军内部文件,帮助刘从事间谍活动并获取报酬。

更二审认为,2015年4月9日至10日葛在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受调查员的胁迫、欺诈等不正讯问,其供述为非任意自白的延续,没证据能力,且检方未证明他有交付「密」之会议资料,判决无罪

高院两次前审都判楼无罪,但更二审认为,楼侦查中自白,并有他与刘的通监译文、入出境纪录、相关函文内容及扣案美金现钞等证据,足以补强自白真实性,认定他犯罪。

更二审考量本案所涉内部文书的价值较低,且报酬不高,情节尚属轻微,判刑17年,褫夺公权10年。扣案犯罪所得美金4000元及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币5万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