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主席被控買連署書判3年刑 上訴稱女證人有精神疾病

共和党党主席周克琦与曾是「十大枪击要犯」蓝信祺搭档连署参选总统副总统,检方指控他发放米酒、牙刷、牙膏、现金200元收购连署书,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罪,台北地院判周3年徒刑,并科罚金200万元,褫夺公权5年。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4日行准备程序,周声称自己不符合参选资格,连署不是为了参选而是「发表政见」。

周克琦被控于2023年10月21日在新光三越台北站前店广场设立连署摊位,指示傅姓、潘姓女子邀民众连署,以每人200元的价格向5人收购。翌日下午,周指示傅女于亚洲广场大楼外以200元收购20人的连署书,数日后,又在立法院外购得1份连署书,总计花费5200元买到26份连署书。

台北地检署同年11月2日指挥警、调搜索,拘提周克琦到案,讯后声押禁见获准,蓝信祺也列被告,侦讯后由检方请回。北检2023年12月29日起诉周克琦,傅姓、潘姓女子获缓起诉处分,蓝信祺处分不起诉。

一审判决后,周克琦不服,上诉高院。高院4日行准备程序,周主张一审判决昧于事实,他有图为证,称他是给举旗游行的人200元吃便当,与贿赂扯不上边。周还在庭上表示,潘姓女子有精神疾病,领有中度残障手册,北院采信精神病患的证词是重大错误,法院不仅有违法审判之嫌,也违法羁押。

周克琦说,蓝信祺过去因涉内乱外患罪,中央选举委员会告知资格不符,因此他们是在「发表政见」,宣传自由的理念。

法官询问「所以当时进行的不是连署?」周答称「是连署」,但主张他们不是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因此不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没有贿赂的问题。周说,检察官指控交付贿赂给23人,其中有5个人没拿到200元,另18人是举旗而拿到200元的「走路工」,且总统副总统连署书的门槛约需要30万张,差距太大,他不可能有犯罪动机,是遭栽赃。

检察官认为周克琦的上诉无理,周声请传唤12位证人也没有必要,因为北院已经调查明确。

法官整理的争点为周克琦是否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7条第1项第2款「对连署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为特定被连署人连署或不为连署。」规定,并定2025年1月21日开庭。

共和党主席周克琦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罪,遭台北地院判刑3年、并科200万罚金,褫夺公权5年,他上诉称自己不符合参选资格,连署不是为了参选而是「发表政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