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加盟重要资讯应以纸本方式充分揭露
公平会表示,加盟行业多元并蓬勃发展,已成为国人创业投资的主要管道之一,加盟业主对于想加盟的人应该事先提供经营所需之加盟重要资讯,使有意加盟者考虑清楚后再作决定。其中加盟开店前及加盟营运期间须向加盟业主或其指定之人购买之商品、原物料、资本设备金额或预估金额、品牌及规格等营业资讯,更是有意加盟者在评估是否要选择此加盟业主之重要考虑因素。
另外,授权加盟店使用商标权之权利内容、有效期限等资讯,则攸关有意加盟者加盟后是否有权使用该商标作为营业表征,亦是有意加盟者评估是否要选择此加盟业主之重要交易资讯。而提供加盟重要资讯的方式,可以使用纸本、电子邮件、LINE通讯软体等方式,提供给想要加盟的人了解。
公平会指出,台鸡公司为加盟资讯之提供者,为具有营业资讯优势之一方,却于招募加盟过程,仅以口述告知开店前及加盟营运期间相关费用预估金额,未充分且完整揭露其所掌握该加盟重要交易资讯,使有意加盟者难据以充分评估加盟营运期间各项经营设备、原物料须支出的费用及其合理性;就授权加盟店使用之商标,却欺瞒及隐匿涉有商标争议之问题,不仅妨碍有意加盟者作出正确的交易判断,也影响有意加盟者的权益,并减少该加盟者可加入其他竞争同业的加盟机会,属于足以影响交易秩序的欺罔及显失公平行为,因此公平会处罚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