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施工采光罩踩空摔死 雇主「疏于安全维护」起诉
▲傅姓男子雇请工人施工采光罩工程,疏忽设置安全维护导致工人摔死挨告。(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桃园市傅姓男子去年1月间承揽大溪区某国中采光罩工程,雇用胡姓工人施工,其中胡姓工人施工拆除旧螺丝帽时,疑似踏穿采光罩从2.9公尺高摔落地面,因未戴安全帽导致头部重击地面,送医急救2天后仍宣告不治,检方以傅姓男子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侦结依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
检警调查,54岁的傅姓男子去年1月承揽大溪区某国中采光罩更新工程,雇用胡姓、黄姓工人施工,1月13日上午9时,胡姓工人进行旧采光罩螺丝拆除作业,因脚踩在采光罩时不慎踏穿采光罩,从2.9公尺高摔落地面,头部因未配戴安全帽导致重击地面昏迷,送医后在加护病房插管急救,2天后因脑部重伤,家属同意拔管后不治。
检警勘验时,因工地现场未设有安全通道、安全网、30公分踏板与防坠栅栏,胡施工时又未配戴安全帽,显示傅姓男子确有疏于安全维护事实,检方根据桃园市政府劳检处职灾检查报告提出未于遮雨棚光罩设置安全通道、安全网等安全维护设施,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第37条第2款之死亡职灾之事实,检方认为,傅姓男子事后与死者家属达成民事和解,并签有和解书,犯后态度尚称良好,侦结依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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