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平议最低工资法草案的劳资异见
工商社论
为了落实蔡英文总统于2016年竞选总统时所提出的主要劳动政见,也就是倡议应制订「最低工资法」,为此劳动部也就剑及履及于2018年11月公布「最低工资法草案」。但因为涉及劳资双方直接的利害关系,在共识难求的状况下,使得草案提出迄今已逾三年,却仍未能通过行政院的审议,自然更遑论正式送请立法院进入立法程序。如此的「好事多磨」,无疑让关切劳工权益保障的相关人士陷入焦虑,而主管部会劳动部则更要承受沉重的压力。
所幸的是,根据日前劳动部发布的讯息,劳资双方就调整最低工资的应参采的指标,也就是「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已经获取共识,使得劳动部乐观的期待「最低工资法」能够尽速完成立法。而劳团则更强调,法案应在2022年内完成立法,好让基本工资今后可以有制度性的调整依据。
对于这项新的「共识」,资方尽管并没有公开否认,但就在劳动部发布讯息的同一天,工商团体另外又针对草案的条文内容,提出三项建议。包括未来「最低工资审议会」成员中的专家学者人选,应由劳动部和经济部分别推荐,而不应是草案中所订全部由劳动部遴选。同时,有关调整最低工资所应参采的指标,则认为除了消费者物价指数之外,也应增加「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另外,针对草案第11条所明定「如未能就审议案达成共识,得经出席之委员1/2以上同意议决之」,工商团体也忧心有所偏颇,建议改为「得经出席之委员2/3以上同意,续召开第二次审议会审议之」,而不宜直接表决。
进一步检视工商团体所提出的这三项修法建议,容或会让外界认为这根本是资方为了阻挠最低工资法制的启动,故意设下的路障。但是跳脱这种预设立场的批评,从法制规范的公正性与可操作性的角度来看,工商团体所提的这三项建议,其实还是值得正视与参采。
首先,就「最低工资审议会」的组成结构来看,既然是涵盖了包括劳、资、政、学四方委员代表组成,其中前二方成员自然由劳资双方各自推派代表参与,第三方政则至少也需分别有主管经济与主管劳工部会的代表。准此,则在草案所匡列的四名学者专家代表,自然也应由劳动、经济两部分别推荐,以示公允。而在草案中,却明定四席学者专家全数由劳动部遴选,如此又何以杜质疑审议公正性的悠悠之口了!
其次,在评估是否应调整最低工资以及幅度时,草案第10条分别匡列了一项「应」参采指标,也就是「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以及十项「得」参采指标。对此,工商团体建议除CPI之外,应再增加一项「国家经济发展状况」,至于十项「得」参采指标,则指名应删除其中的三项以及另增一项。但由于这些指标并不像「应」参采指标,并没有强制约束力,劳动部表态在审议会上都会一同拿出来检视,既不会偏废也不会偏好,未来劳动部做为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如果能够持正不阿的运作,工商团体的建言也许只能视为是「杞人忧天」了!
至于第三项建议所指涉的,也就是「审议会」如果对审议的提案未能达成共识时,「得经出席之委员1/2以上同意议决之」。劳方自然是希望快刀斩乱麻,以符应一般劳工的期求。而资方则认为兹事体大,不宜直接表决,因而建议在经出席委员2/3以上同意时,应续召开第二次审议会以求周延。平情而言,双方各执一辞,但确实也各有所本,如何拿捏,除了有待行政院从全局的角度来定调之外。未来送到立院审议,无疑也将引发另一波较劲了!
总体以观,制订「最低工资法」,除了可兑现蔡英文总统所开出的选举支票之外,经济和劳动两部分别承受背后工商团体与劳工大众的「民意」 压力,如何执两用中、兼筹并顾,无疑将是对行政、立法部门的一次考验。但至少从工商团体所提出的这三项建议来看,也彰显出劳动部在拟订「草案」时,求好心切,但却也存有法条规范不够周延公正的缺失。如果一意孤行,最后只怕会出现「治一经却损数经」的后遗症了!
当然,「最低工资法」草案所引发的这些质疑,其实绝非孤例。包括甫获行政院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两岸关系条例修正草案」等法案,同样也需面对不同的质疑与争议。执政团队如何在太过与不及之间拿捏规范,在在都需面对多元社会的质疑以及时间的验证,自然不宜一意孤行或只在意当下而被视为短视近利之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