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我们有没有能力再新设科学园区?

工商社论

科技部在2021年1月,修订「科学园区新设园区遴选作业须知」,就环境条件、开发潜力、开发执行的三个评估面向,增补订定为数13个的「政策环评」衡量指标。科学园区的开发,重视对于地方的环境冲击,是一桩好事。然而,从「科学工业园区」到更名为「科学园区」,让样态更多元的产业厂商进驻,必须正视国土计划,尊重地方政府,还要避免雨露均霑式的设置科学园区,以免浪费国家有限的资源

从1979年「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历经多次的修订。今年1月「新设园区遴选作业须知」的修订,是该条例最近一次在2018年进行重大修订后的赓续作为。该次的「科学园区设置管理条例」,除了配合2014年科技部组织法的通过,行政院国科会升格为科技部,以及2016年能源管理法,所规范的「确保全国能源供应稳定及安全,考量环境冲击及兼顾发展」,更重要的还有两点。第一,删除「工业」两字,以「产业」取而代之,揭示政府不只是以促进工业发展为限的政策思维之转变。第二,明定「由科技部会同各该事项之主管机关,订定园区水、电供需调配、短缺预警及节水节能辅导管制办法」。

换言之,科技部组织法在前年(2019年)配合修正,将新竹、中部、南部的「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更名为「科学」园区管理局,反映的是政府更宏观、前瞻性的政策作为,让更多元态样的产业,得以进驻科学园区。同时,因应外在大环境的改变,也考量到三年前,当时美中贸易战火之下,台商回流所面临的「五缺」(水/电/土地/劳工/人才),以及简化投资设厂的作业流程之相关问题

事实上,经济部在前年核定通过的「工业区更新立体化发展方案」,已经提供更多产业的发展空间。台湾已经有够多的各种工业区、产业园区,一个根本的问题在于:还有更宽广的空间,可以设置更多的科学园区吗?

科技部修订的新设园区遴选作业须知,新增「政策环评」的13个衡量指标,更重视环保生态、文化遗址与资产、乃至于水电供给条件,以及周边生活环境的涵容能力营造,确实有别于以往,轻忽设置园区对于人文与环境的长期冲击。其中的四个项目更值得重视,包括:「邻近居民关心项目」和「都市机能」、以及「与核心园区近便性」和「形成科技产业聚落潜能」在内,依序分别属于开发配套、生活环境、交通环境、产业环境的评估准则。

就「邻近居民关心项目」和「都市机能」而言,立意良善,符合时代潮流趋势。一方面考量到政治、社会、生态,另一方面则是与地方民意、甚至营造吸引国际专业人才来台的居住环境,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就「与核心园区近便性」和「形成科技产业聚落潜能」而言,涉及到中央统筹规划与地方本位主义,所可能形成的资源浪费;甚至,行政院其实并没有完整的长期发展蓝图

目前科技部有新竹、台中、台南的三个科学园区,经济部则有将于3月28日更名为「科技产业园区」,位于台中、高雄屏东的十个加工出口区。此外,仅是直辖市六都所编定开发、「更新立体化」的北区、中区、南区工业区,都分别还有七个、四个、九个容积提升后的工业区。就现有三种不同产业型态区位分布来说,中部和南部无疑是重中之重,而这也是开春之后,空污缺水最严重的地区。

从「政策环评」的新增衡量指标观之,姑且不论这些园区和工业区的水电供给条件如何,其对于环境涵容能力的全面性冲击,已经不容忽视。负责新设园区遴选作业的科技部「科学园区策略发展委员会」,今年1月修订遴选作业须知,等于宣告科学园区的新增,势在必行。因此,如果考虑「与核心园区近便性」,则新竹/台中/台南科学园区的扩增、延伸(例如从台南延伸到北高雄),当是政策的重要选项。

新设科学园区,旷日费时。选定「形成科技产业聚落潜能」的园区,既要考虑到国土计划和直辖市、县市的国土计划,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又必须就环境条件、开发潜力、开发执行的三大评估面向,提出让中央、地方、企业、厂房周边社区民众能够「共赢、共存、共荣」的专业决策,诚属不易。面对县市政府的园区推荐提报申设新设园区的基地,以及中央主动的选择适当的厂址区位,都必须基于国土空间发展的长程规划。值此缺水和空污造成厂商困扰、民怨沸腾之际,讨论新设科学园区的政策议题,并非「要不要」或「要多少」的问题,而更是「能不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