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央行对促进台湾金融市场发展有责任
工商社论》
中央银行的目标、组织、业务和预决算等皆由「中央银行法」所规范,根据我国「中央银行法」,央行的目标包括促进金融稳定、健全银行业务、维护对内及对外币值之稳定,以及协助国内之经济发展。由前述观之,「中央银行法」规范之央行目标只包括促进金融稳定,而未涵盖促进金融发展。
众所皆知,对于一个以外贸为主的小型开放经济体(如台湾)而言,金融发展健全与否和外汇市场之健全及外汇相关商品是否足够多元化息息相关。观诸台湾之金融市场,台币兑换主要通货之外汇相关商品离多元化仍相当遥远,致使台湾金融市场发展不够健全。
究其成因,主要是台湾央行过度强调央行的目标:促进金融稳定,尤其是外汇市场的稳定,因而牺牲了台币兑换主要通货之外汇相关商品的多元发展。读者也许会纳闷:发展金融商品不是金管会的职责吗?干央行底事呢?君不知台湾金融市场所有和汇率相关的产品都需央行同意,方得在市场上发行并出售。
央行为因应金管会发展台湾成为亚太资金调度中心的计划,曾于2021年1月28日修正「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放宽指定银行于境内发行外汇金融债券得连结衍生性商品为结构型债券,以促进国内金融债券市场及金融商品多元发展,此举虽是被动,但仍值得鼓励。
惟央行对台币兑换主要通货之外汇相关商品的发行限制仍多,最重要的如台湾期货交易所(TAIFEX)虽然有多种非台币之外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却唯独无法挂牌交易投资人最最需要的台币对主要货币之汇率的期货合约及选择权合约。也因为如此,许多企业、甚至金融机构都没有足够且多元的汇率金融商品来从事避险,尤其是保险业者更是苦不堪言,其所能选择的避险工具主要是换汇(CS)及无本金交割远汇(NDF),目前CS和NDF避险成本约3.8%,相当昂贵,业者反应「愈避愈贵」之下宁可缩减避险部位。相信央行如能抱着开放心态,核准期交所挂牌交易台币对主要货币之汇率的期货合约及选择权合约,除了可以有效降低包括保险业者之台湾企业避险成本之外,亦可让台币兑换主要通货之集中市场外汇相关商品更多元化发展。
此外,央行对台币兑换美元(USD/NTD)之NDF的可承作对象也限制得相当严格,这对以出口导向为主的台湾经济而言,一方面使企业汇率避险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也局限了台湾集中市场NTD/USD等汇率之店头衍生性商品的发展。另外,据报载金管会在推动「财富管理新方案」1.0及2.0版时,所盘点建议央行开放的NTD相关之汇率金融商品大多数皆被央行否决,此举将使台湾欲发展成「亚太财富管理中心」的愿景再度沦为口号。可见在台湾特殊监管环境下,中央银行的目标也应包括促进金融发展,尤其是促进台币兑换主要通货之集中/店头市场外汇相关商品的多元发展上,更是责无旁贷。
最后,维护对外币稳定是「中央银行法」所赋予央行的职责,「管理外汇条例」便是早期台湾外汇匮乏下,央行掌控外汇资源最重要的法源依据。然而时空转移,台湾近几十年来经济成长相当快速,外汇存底日益丰厚,截至2023年1月底止累积之外汇存底已有5,571.43亿美元之多,自由开放的金融改革乃是台湾欲迈入国际资本市场不得不走的一条道路。职是之故,日前有学者大声疾呼,该是考虑废除「管理外汇条例」的时候了,因为央行如果能将「管理外汇条例」废除,将可以对国际金融市场发出强而有力的开放讯息,宣示政府的金融开放态度,将有利于落实蔡政府要将台湾「打造企业资金调度及高资产管理中心」之目标的决心;至于废除「管理外汇条例」后,原条例之其他功能设计则可以透过修改「中央银行法」来达成。
总而言之,台湾金融市场要发展健全,并想达成政府所设定的「亚太资金调度中心」及「亚太高资产管理中心」之目标,央行必须摒弃只重视促进金融稳定,尤其是外汇市场的稳定,而放弃开放台币兑换主要通货之外汇相关商品多元发展的思维,否则台湾要有完整且健全的金融市场,恐将如缘木求鱼般终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