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团体提4大税制改革 财政部打回票
工商团体提4大税制改革与财政部回应
工商团体提4大税制改革多触礁,其中产业界最关心的修正《产创条例》10之1,延长至2029年,且扩大中小企业租税优惠部分,财政部直言,数位转型、智慧制造及节能减碳,除《产创条例》,未分配盈余也列入减除项目,另对中小企业而言亦符合产业需求,抵减率不宜再扩大。
近期各部会陆续回复各大公会2023年的建言,工商界提出,《产创条例》10之1税制优惠延长到2029年,增加数位转型等项目、扩大抵减率;废除未分配盈余课税;金融营业税降至2%,以及废除货物税、印花税等4大税制改革方案,财政部不是需评估,就是直接表达反对立场。
业界最关心的《产创条例》10之1部分,财政部官员虽强调仍在审研,惟据财政部回复公会内容指出,企业投资智慧机械、5G等,不仅适用10之1,支出的5%可抵减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或分3年抵减3%;同法规的23之3,享未分配盈余实质投资免征营所税5%,相当于整体抵减率最高达到10%,不宜再扩大抵减率。
废除保留盈余课征5%上,财政部表示,将影响租税公平与国家财政,对分配盈余股东不利。
工商团体多次争取废除货物税改课能源税、印花税,财政部认为,货物税具有环保与社会政策功能,需整体通盘考量并配合政策滚动式检讨,至于改课能源税,政府政策以推动碳费与碳交易制度优先,各界认为不宜重复课税,财政部将视碳费征收情形,再评估能源税或碳税可行性。
财政部另表示,2022年印花税已高达157.22亿元,属推动地方建设重要财源,各地方政府均不同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