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该怎么办?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答21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媒体吹风会,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严芳、人民银行条法司一级巡视员刘晓洪、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国家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副司长张玉青出席并答记者问。

现在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一些商家出于成本或便利性的考虑,不愿意接受现金支付。人民银行对发现的拒收现金行为会采取哪些措施?公众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针对上述问题,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在媒体吹风会上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保证现金支付畅通,保障公众的支付选择权。

张萌介绍,人民银行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巡查暗访,逐一核实拒收现金线索。2024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对7起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并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开报告,对57起情节轻微、初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拒收现金行为主体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选取1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警示、以案说法,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取得较好的政策效果。

张萌表示,经过近一段时间的整治,拒收现金的现象大幅减少,拒收现金违法在社会层面形成共识。如果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以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保留相关视频音频证据,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举报。人民银行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执法程序规定对事实进行核实,并视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影响范围等依法依规予以惩处或公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