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5贪警狂削5间保险公司 诈保集团7年赚9586万

王国瑞靠着计程车保险起家,靠着保险专业勾结员警进行诈保,图为示意图。(图/记者一中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双北警局2012年惊爆保险业务员勾结员警诈领保险金弊案。靠计程车保险起家的王国瑞,勾结各地5名员警伪造38起假车祸资料,7年间向5家保险公司诈领9586万余元。台北地方法院26日依行贿、伪造文书等罪判王国瑞12年,收贿员警2年2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国瑞靠着身为保险职业专精,透过妻子菁菁(已故)找寻人头保险、友人翁酩钦提供各式各样逼真的医疗单据,再偕同离职员警蔡育庭勾结台北、新北桃园高雄等地现职警察制作现场图报告表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等假资料进行诈保。

此案是2012年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针对假车祸事件检方检举后,扩大侦办才曝光调查发现,自93年到100年之间,该集团共伪造38件假车祸,诈骗第一产物保险泰安产物保险、富邦产物保险、新光产物保险及台湾产物保险等5间保险公司,7年下来共诈领9856万元左右,王男与妻子分得6300多万元,剩余2000多万则分给该诈保集团团员

▲台北地方法院。(图/资料照)

北院审理时,员警林光辉辩称,王国瑞给过他3次10万元现金,但那是借钱,不是收贿。王男证称,不可能请人做事不付钱,且都有明示说那是酬劳,而非借款

员警高则芳也辩称,他只帮忙王国瑞开立肇事联单,没有收钱,所以认公文登载不实罪,否认有收贿一事。但王男表示,双方有谈好约定,他会在高男退休时,投资100万至200万元让对方宜兰土鸡城

北院判决,王国瑞依贿赂、伪造文书罪,判刑12年、褫夺公权1年;蔡育庭依贿赂、伪造文书罪,判2年2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翁酩钦依伪造文书罪,判刑2年。

不完全认罪的员警高则芳依期约贿赂罪判刑12年、褫夺公权5年,林光辉依行贿、收贿罪,判刑11年、褫夺公权5年;林志优洪上赐潘文诚等认罪员警皆依收贿罪判刑2年6月、3年6月及5年,皆褫夺公权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