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首发药、学名药 10月修法核予较高价格
健保逐年砍药价,让药厂吃不消。(本报资料照片)
健保逐年砍药价,让药厂吃不消。为提升台湾新药竞争力,健保署研拟扩大「首发药」定义,过去仅限在台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首张药证者,未来将放宽为「在台制造」且「于他国取得药证后2年内取得我国药证」即符合条件,并给予较高健保价格。另为鼓励学名药尽快上市,针对前2到4张取得药证的学名药,健保署将修法核予较高健保价格。
健保署长石崇良昨日出席行政院生技产业策略咨议委员会议(BTC)指出,「首发药」过去仅限于在台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首张药证的新药,但由于药厂可能在多国同步申请药证,速度有快有慢,因此预计今年下半年修法,无论是在地研发、外资设厂或委托制造(CDMO)的新药,只要在台制造,且在他国取得药证的2年内申请国内药证,即符合「台湾首发药」条件。
石崇良表示,将核予台湾首发药较高健保价格,以鼓励在台制造的新药更具有竞争力;预计10月提出《药品支付给付办法》修法草案,并与各界沟通后办理预告程序。
另据统计,学名药占国人用药量的7成,但仅占健保申报价格的4成。石崇良指出,从产业观点来看,学名药较有竞争力;既然原厂药过了专利期,在食药署把关之下,原厂药和学名药药效一样,不该再有核价差别。
石崇良说,为鼓励学名药尽快问世,针对前2到4家取得药证的学名药,将核予较高健保价格,让已过专利期的原厂药有降价空间,省下来的药费可挹注更多新药;将尽速修法,预计明年上半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