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药企研发创新,国家卫健委:建立“三大清单”机制
为进一步激励医药企业研发创新,国家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将持续深入全链条政策保障。
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有关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司长刘登峰在会上强调,企业是重要的创新主体,特别是在药物、疫苗这种以产品为导向的创新中,企业是至关重要的主体。
“在谋划科技创新工作过程中,特别是药物疫苗创新,我们充分发挥市场、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和创新链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支持企业,特别是创新药物企业、创新疫苗企业,围绕国家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刘登峰说。
刘登峰表示,目前,国家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主要目的就是“为全链条协同创新提供有效有力的政策保障,为医药企业在创新过程发挥作用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
今年7月底,国常会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强调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
据刘登峰介绍,国家卫健委和国家相关部委共同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包括科技研发方面的支持、优化价格管理方面的支持、强化医保支付和推动商业保险发展方面的政策,以及鼓励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创新药物疫苗方面的政策等。与此同时,还在投融资、药品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的绩效评估等方面,也均出台了相应政策。
在基础研发方面,刘登峰表示,国家卫健委将继续推动新一轮医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接续,着重发挥医药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
他介绍说,上一轮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是从“十一五”开始,历时三个五年计划,助推了我国药物研发“由仿到创”、医药产业“由大到强”的升级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医药企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一轮重大专项中,国家卫健委仍然坚持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需求,比如四大慢病、重大传染病,以及儿童疾病、罕见病、特殊用药场景等开展新药研发。
为确保科技资金投入到正确的方向,刘登峰还表示,国家卫健委建立“准确把握科技攻关任务”的机制,即“三大清单”机制。
其中,第一个清单是“重大需求清单”,就是梳理卫生健康领域的国家重大需求;第二个清单是“科学问题清单”,就是凝练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第三个清单是“攻关任务清单”,就是根据国家需求和科学问题,转化为需要部署的攻关任务。
“‘三大清单’是资金、科研项目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机制保障。”刘登峰透露,在广泛征求行业内、领域内意见的基础上,“攻关任务清单”已梳理形成,并在不久前召开的卫生健康科技工作会议上征求意见。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继续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强化对企业创新的支持。
刘登峰举例说,比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门设立了企业承担的项目,支持企业牵头开展科技攻关。还有的项目规定重大产品研制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并要求企业也对创新进行投入,比如进行资金配套。同时,国家卫健委还设立了应用评价和示范研究、应用解决方案的研究、监管科学研究等项目,打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和支持场景,从而促进创新产品从样品到产品、从产品到市场,从市场到服务人民健康。
刘登峰认为,科技攻关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出成果,出成果的关键是选对人和团队。这就要求坚持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支持。
“我们为此设计了一系列遴选机制,比如在公开竞争、公平公正打分的基础上,探索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争先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我们还尊重科研规律,赋予这些团队更大的资金使用权和技术路线的调整决策权,为他们开展集成攻关、实现科技攻关目标提供更好服务保障。同时,赋予他们科研成果更大的收益分配权益,更好地激励创新、实现转化。”刘登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