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宗教活动净化人心!花莲重申补助规定 持续改善补助机制
▲▼花莲县府推动宗教教化人心、端正风俗及公益慈善等活动并订有明确补助作业规定。(图/花莲县政府提供,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为发挥宗教改善社会风气、安定人心之功能,花莲县政府持续推动宗教团体办理教化人心、端正风俗及公益慈善等相关活动,对于鼓励办理宗教活动订有明确补助作业规定,也持续在改善调整补助机制,确保资源合理运用及制度的完善。
县府表示,针对补助宗教团体办理宗教活动,订有「花莲县政府受理民间团体申请补助办理宗教活动审核作业要点」,对于补助对象、补助活动范围、一般性及政策性等不同活动性质的补助标准、不予补助之项目、应备申请资料、核销作业等项目,均有明确的标准及限制规定。
县府依规定审查申请单位资格、活动类型及申请资料是否完备等,并针对活动举办天数、全国性或地方性不同的活动规模、经费编列的合理性、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及观光推动的影响力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如办理祈福法会、弥撒祈祷、遶境巡礼、中元普渡、圣诞祝寿、周年庆典或是其他特殊宗教节目如天梯祈福、神官将醒狮民俗艺阵、布袋歌仔戏酬神表演、神明巡狩、炮炸寒单、城隍夜巡、耶诞报佳音等,不同活动性质有不同需求,根据活动需求及经费评估补助金额,又为加强辅导宗教团体对相关补助规定的知能,也透过办理宣导说明会,协助宗教团体了解最新规定,减少申办案件资料缺漏及补正情形,改善案件办理品质。
宗教文化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让宗教文化永续传承及和谐交流是县府积极努力的目标。为营造有利宗教活动与观光发展之环境,县府透过优化补助相关规定,协助宗教文化推动,辅导宗教团体健全发展。未来也将持续支持宗教团体举办宗教文化相关活动,并鼓励纳入宗教文化学习课程,以促进宗教传承及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