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玉玲/每15秒就有一件工殇 劳工职灾谁来顾
▲古瑞勇:电机维修电击,右手截肢,为工作付出惨痛代价。(图/何经泰摄/火盟提供)
文/顾玉玲
「每十五秒,就有一名工人死于工作伤害或职业病;每一天,有6300名工人在劳动现场死亡;每一年,高达230万的工人告别所爱出门上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这是2016年4月28日国际工殇日的宣传文案,海报上有星星点点的烛光,照亮暗室,提醒全世界的工人,无论在职场、社区、工会、城市广场,以点灯、燃烛、脱帽、静默、降旗或其他象征性仪式,向亡者致哀,为生者奋战 「mourn for the dead, fight for the living」。
除了公开悼念,428工殇日更以集体行动争取职场安全:对加害者的究责,要求各国政府落实工安法令,加重对不肖雇主的职灾民刑事处罚;对受害者与劳动者的保障,争取工人自主参与工会的自由,以组织力量支撑工人得以拒绝危险工作,免于职业伤病的威胁。
在台湾,每年有5万多名劳动者因工作伤亡:他们或是从鹰架坠落的外籍营造工、或是晚上还在念夜校的送货小弟、或是电子厂长期接触有机溶剂而癌症缠身的单亲妈妈、或是乱流中仍巡视乘客是否系紧安全带而跌断脊椎的空中小姐……工人在一场场经济内战中失去性命或健康,而教科书、纪念堂、或建设成果报告里,都找不到他们的姓名!
在现有的经济结构中,职业灾害多半来自「获利」与「受害」二极对立的生产关系中。找得出证据的如安全卫生设施不足、生产工具老旧、职场污染超标;举证无门的如加班、赶工、过劳、责任制、拼绩效奖金、工时弹性化、雇佣关系派遣化、职灾责任外包化;所有看得见的、看不见的管理机制,都一致指向降低生产及劳动成本,以追求最高利润的市场竞争逻辑。
工人付出劳力的生产成果增加社会财富,但企业利润却归私人所有,这正是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过往薪资追不上物价指数、产假特休假被刁难苛扣……等劳动现场上不时出现的怨怼,工人们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当职灾严重到残害肢体、器官、甚至是血肉性命时,这个隐忍的闸口就到了极限。若雇主以其资力、资源而逍遥法外,职灾工人求偿无门,劳动政策不堪依恃,司法也无济于事,受害人该如何解释这样扭曲的因果报应呢?
▲每一名工殇者都造成家族难以抹灭的伤痛。(图/何经泰摄/火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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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一次,我听见工伤者转而吃素、拜佛、退缩、自我否定:「我这辈子做人做事都很认真啊,怎么会这么倒楣呢?想来想去,应该是,我前辈子造了什么孽?」
阿英在台湾最负盛名的老牌保险公司当收费员,职灾后因保险业的雇佣关系难以界定,公司却什么补偿也没给却全身而退!好长一段时间,她到医疗复健的同时,还要挂精神科的门诊,治疗伤后持续多年的忧鬰症。「造孽」是阿英再三挫折后对现实处境的最终诠释。
「我又不是做坏事,一切都是为了工作才受伤的啊。」阿英私下怨叹,还是认命地在住处顶楼加盖小佛堂,日日拈香念经以赎前世罪愆……
但犯罪的人根本不是她!我只觉怒气翻涌,止不住全身发抖。这是什么样残酷不仁的社会?加害者无以指认,受害者只能回身自责、自伤、自怨自艾。整个政策、制度布下天罗地网逼弱势者走投无路,建构并强置职灾工人的二度伤害。
台湾社会对工伤的轻忽、漠视,欠缺一种公共的说法,以定性工人受苦、受害的源由,撑起劳动尊严与价值的社会意义。为国捐躯的战士、为民牺牲的烈士,都有殊荣伴终。但工作伤害呢?虽是分分秒秒的职场杀戮,却因其零星、个别地出现,而未引起等值的重视,甚至被视为工作的必要风险,只凭运气丢给个人承担。
分明是为社会贡献、劳动,但生产成果的利润归雇主私人占有,似乎也一并抵销了劳动的公共性。客观的政策制度没有相对应的究责,堵住了受苦的人无以控诉,同时也为未来的伤害预留伏笔。
1986年,加拿大劳工局率先订立4月28日为全国工殇日,至1996年,联合国劳工会议正式通过428为国际工殇日,全世界有168个国家在这一天同时展开对职灾伤亡工人的追思行动。在工伤运动努力多年的推动下,台湾终于在2002年正式实施「职灾劳工保护法」,第39条明订「政府应建立工殇纪念碑,定每年四月二十八日为工殇日,推动劳工安全卫生教育。」
对生命的珍惜与看重,是度量一个社会进步与成熟的重要指标。集体的追悼若能承担痛楚与反省,个别的创伤才会获得抚慰。如果职灾伤亡被公开追悼、祠以国殇,结构性的矛盾与不公才有机会被揭露,工伤者就如同普渡公众的菩萨,带给社会对生产结构的检讨与改变,以阻挡更大的伤害继续发生。
规划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从来就应该是安全就业、平安劳动。
●作者顾玉玲,「社运工作者,现为「人民火大行动联盟」成员,「台湾公卫促进会」理事,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