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放宽党政投资媒体 NCC主委:不得达到实质控制程度
▲NCC将适度放宽党政投资媒体,主委詹婷怡:不得达到实质控制程度。(图/记者林睿康摄)
交通部长贺陈旦上周抛出「放宽党政军投资媒体限制」的议题,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詹婷怡今天(28日)在交通委员会表示,贺部长的发言内容应该是基于中华电信的大股东身份,不过党政军条款目前的确窒碍难行,党、政持股比例某种程度必须开放,不过放宽程度不得达到实质控制,NCC预计10月或11月会预拟条文于内部工作小组讨论。
交通部长贺陈旦上周出席科技论坛表示,迎向数位汇流,政府要推动数位经济,包含推动5G及物联网频谱,同时放宽党政军投资媒体限制,为产业打开资金活水。
对于贺陈旦抛出「放宽党政军投资媒体限制」的议题,NCC主委詹婷怡28日在交通委员会接受民进党立委郑宝清质询时指出,贺部长的发言内容应该是基于中华电信的大股东身份,不过党政军条款目前的确窒碍难行,因为先前NCC处罚的案子都败诉,代表某种程度需要修改,而NCC会通盘考量广电三法,需要更细致化的处理。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则进一步追问,「广电三法何时修法?党政军会怎么修?」,詹婷怡回应,NCC预计10月或11月会预拟条文于内部工作小组讨论,原则上党、政和军必须分开处理,也就是「军维持不得持股」,但是党、政是否放宽间接持股到5%或10%还需要研究,不过放宽程度不得达到实质控制。
回顾NCC在民国99年1月20日公布「卫星广播电视法第9条和第42条修正案」,确定放宽政党和政府可以间接投资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但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同时将处罚投资超出10%的政府和政党投资者。NCC当时解释,开放党政投资媒体需循序渐进,在参考证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条内容,申报公告门槛为股份总额10%,显示10%持股为已达实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