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居时代! 基本居住水准 每人仅3.9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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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国土署101年订法定「基本居住水准」,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楼地板面积约3.95坪,已12年未调整,内政部长林右昌8日表示,此水准涉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亦影响建筑设计规划,须慎重研议。国土署指出,已补助地方政府执行二年的清查计划,预计7、8月提交报告,最快年底前将检讨调整一般居住生活所需的必要空间。
蜗居时代,国土署表示,法定基本居住水准除用于提升、保障居住品质,提升租屋市场的居住水准,也会应用在都市计划及建筑设计,衡酌民众住宅居住楼地板面积及公共设施空间等配置规划。
住宅法规定,中央应衡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公共安全及卫生、居住需求等,订定基本居住水准,作为住宅政策规划及住宅补贴的依据,且应每四年检视修正;不符基本居住水准的家户,得订定辅导改善执行计划,确保符合基本居住水准。
据国土署定义,基本居住水准指一人居住时,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楼地板面积约3.95坪,且须具备大便器、洗面盆、浴缸或淋浴等三项卫浴设备;二人居住最小面积需5.27坪(平均每人2.63坪),三人最小为6.59坪(平均每人2.19坪)等。
外界质疑,法定基本居住水准已12年未调整,国土署说明,106年即委办检讨计划,但考量调整可能冲击申请租金补贴者权益而暂缓;111年委托研究计划,111年底以二年期补助地方政府办理清查,检讨生活必需居住空间的面积,地方政府预计7、8月陆续提交清查结案报告。
国土署指出,现行平均每人最小居住空间,是以个人居住房间及卫浴设备计算,并未包括室内公用走道活动空间、墙壁厚度及室外公共空间面积等;国土署表示,将等各地方政府清查结果,针对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楼地板面积适度调整,尽速依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