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教會3男童吃他「臭臭香腸」台中戀童男二審仍判8年10月
台中翁姓男子上教会佯称帮忙照顾3名男童,带回家过夜却对他们口交、性交及打手枪,直到教会老师发现异状追问才曝光,男童直言翁用嘴巴吃他「臭臭的香肠」,台中地院一审将翁送鉴定发现其有恋童倾向,依强制性交等8罪判8年10月,上诉后台中高分院二审昨天驳回,仍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翁男2022年12月10日至隔年2月,带教会认识的3名男童回家过夜,却利用3人洗完澡后躺在床上滑手机或一起洗澡时,对男童口交、性交甚至打手枪多达7次,后来家长、老师发现不对劲报警提告。
台中地院一审时,翁仅部分坦承否认强制性交,辩称自己有经过男童同意才口交,洗澡时是无心碰到男童生殖器,也没有硬上。
男童证称,去翁男家里时,翁有用嘴巴吃他「臭臭的香肠」,臭臭的香肠是指尿尿的地方,自己有说不要,翁要吃前也没问可不可以,自己当下第一反应是说「你干嘛」。
男童还说,他叫翁放开、用手去挡他脸并打他一巴掌,坦言觉得这样很脏、不喜欢,最后翁才放开,自己赶快去洗干净并骂翁色狼,事后还被翁威胁不能跟家长说。
一审认为,男童就当时遇害情节描述具体,并未夸大且始终如一,应予采信,且本案是教会老师发觉异状,逐一追问后有男童提及才爆发。
一审审酌,翁仅因私欲朝3名男童性侵影响其身心,至今没有和解赔偿,依2个对未满14岁之男子犯强制性交罪、6个对于未满14岁男子为性交罪,一共判翁男8年10月。
一审也提到,翁经送鉴定似有恋童倾向,且以照顾者身分连续多次侵害男童,应于徒刑执行期满前接受治疗,若经评估仍有再犯危险,得再命强制治疗。
翁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认事用法、量刑均妥适,9月5日判处驳回。
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