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姚立明欲蓋彌彰 坐實政治性格
司法院副院长提名人姚立明引发争议。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大法官七位人选揭晓,姚立明三个字立即成为朝野争论焦点。曾经游走不同政治光谱的他,让自己被冠上「政治变色龙」的称号,偏偏大法官又被要求「须超出党派以外」,无怪在野阵营高度质疑,能否超然解释中华民国宪法?
立院九月下旬开议,NCC委员、考试委员人事案尚未解套,总统府又公布一份蓝白阵营显然不会埋单的大法官名单,除姚立明政治色彩浓厚,其余人选「废死、台独」立场也很鲜明,无疑将加剧朝野对抗的局势。影响所及,不仅冲击三大人事案,明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的审查也可能因此受牵连。
大法官的提名,固然是总统权限,但立院的政治版图,已非过往八年民进党一党独大。前总统蔡英文首次当选那晚,民进党迈向完全执政,她犹知喊话民进党人「谦卑、谦卑、再谦卑」,如今情势丕变,民进党虽在中央执政,但在国会未能过半,在朝小野大情况下,难道不应该用更谦卑的态度回应新国会?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昨向立委黄国昌嘀咕:「赖清德脑袋在想什么?」其实也是许多人民的疑问。就算想建立总统御用「大法官群」,也该注意吃相,怎会提出让朝野火车对撞的大法官名单?
检视送到立院审查的资料,姚立明不知是忘记,还是害怕想起来?他在自传中刻意忽略红衫军副总指挥的经历,在立委经历也未注记新党党籍,却凸显和蔡英文、赖清德的连结,无疑欲盖弥彰,反而更添自己的政治性格。而这样的过往和作为,要如何让人相信能做到「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的称职大法官?
姚立明简历中提到,他获提名,适用司法院组织法第四条第一项第六款资格:「研究法学,富有政治经验,声誉卓著者。」似乎「富有政治经验」可以减免法学专业的要求。这样的自辩,人民能否接受已有疑问,更别忘了,条文规定要「声誉卓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