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长遭埋伏连轰3枪 向枪手求偿2000万判决出炉
网红「馆长」陈之汉2020年8月遭枪手刘丞浩开枪,法院判决刘男、宝和会组长施俊吉赔偿327万4113元。(本报资料照片/蔡雯如摄)
馆长陈之汉3年前在自己经营的健身房前遭枪击受伤,检警查出竹联帮宝和会组长施俊吉是幕后主谋,最高法院将枪手刘丞浩判刑15年6月,指使犯案的施俊吉判刑16年、宝和会长林修伯及副会长梁智胜,各依参与犯罪组织罪判刑1年定谳。陈另对施及刘提起求偿200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判决2人须赔偿327万4113元。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宝和会靠放贷、酒店围事等壮大声势,并从事枪击杀人、伤害、恐吓等不法暴力犯罪,受不明原因请托枪击陈之汉,施俊吉筹划任务,以25万元指挥刘丞浩犯案。
2020年8月,刘男加入陈之汉经营的健身馆后,多次观察陈的作息,并无故触摸馆长身体,骚扰激怒对方后,又以健身房服务不佳为由,故意与陈发生争吵,以做为假的犯案动机。
后来陈忍不住开直播扬言提告,刘见时机成熟便开始执行任务,到健身馆埋伏朝陈头部、身体连开3枪后,转身搭车投案。案发后,检警查出,施不仅参与该案,还与宝和会成员共同掳人勒赎。
陈对施及刘提告求偿部分,高院驳回陈及施的上诉,认定2人共同造成陈之汉受有3枪枪击,而身体多处伤口及骨折且大量流血,因急救而幸存,有不确定故意预谋及实施枪击行为,成立共同侵权行为,应连带赔偿32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