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爷的台大校长争议 台湾的论述通病
▲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卷入论文抄袭、企业独董风波,然此争议却凸显台湾社会许多论述上的通病。(图/记者赖映秀摄)
文/张中一
人称「管爷」的管中闵跌破大家眼镜获选为台大新任校长,结果即将上任前夕,不满他当选的人却一个一个跳出来。其中最让人诧异的是,居然有法律背景的台大教授投书报纸,用各种匪夷所思、没有法律基础的立论要求教育部介入。
我们不讨论因个人偏好所提出的各种谬论,因为从一个学法律的教授,为了政治斗争与个人喜好,把错误的法律观点与学术实务写成文章发表的那天,他的公信力就已经失去了。我们不需去在意一个不尊重自己专业的人;相反的,我们该问这个事件让我们开始思考什么问题。
事实上近来台湾社会重大争议事件,皆面临一个长久的问题:论述者喜欢自己重新定义问题。很多人一直在吵着管中闵与台湾大哥大之间的问题,甚至有人声称「主动揭露利益」,也是利益攸关者与社会大众借以判断是否具「利益回避」的必要性。然笔者要特别提醒大众,国际间讨论的问题叫做「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而不是把冲突两个字拿掉,然后附加自己的版本,定义接下来想带的风向。
「冲突」这两个字,实乃我们检视管中闵教授在台大校长遴选争议中非常重要的准绳。我们可以参考史丹福大学所颁布的「教职员利益冲突指南」,里面明确定义:史丹福大学本身的定位、史丹福大学的利益,以及教职员有义务避免与史丹福大学的利益发生冲突等。
那么,我们就要回来问,这些高声控诉台大校长遴选过程有问题的投书者(好些本身还是台大教授),有没有先描述什么是「台大利益」?有没有具体表述为何他们认为管中闵的作为或不作为攸关「台大利益」?尤其所做推论合不合理?究竟这些学法律的人,到底是如何用复杂话术来扭曲正确观念呢?
台湾社会还有个问题,就是论述者所做的推论皆不合逻辑。在这次台大校长争议中,这些论述者主张:管中闵与台湾大哥大之间将可能出现「重大政策寻租或不当利益纠葛」。但问题是,如果真出现「重大政策寻租或不当利益纠葛」,那若他在参选校长期间即主动揭露,当选后就不会发生问题吗?
▲台大准校长管中闵担任台哥大独董,遭人质疑与身为台哥大副董的遴选委员蔡明兴「有利益投票的嫌疑」,怕未来会独特定财团。(图/翻摄台哥大官网)
此外,台湾的论述者还有一个普遍问题,就是「不敢打老虎」,而管中闵校长争议就是典型案例。这些论述者几乎不敢提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整个事件至今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台大自己不行。然而,这些论述者却没有一个敢指出是台大本身能力不足、管理跟不上国际水准。
管中闵与遴选委员蔡明兴之间可能的利益冲突虽值得讨论,但帮帮忙,好吗!候选人之一的周美吟,可是中研院长、同时也是台大遴选委员之一的廖俊智聘请进入中研院的,还是周美吟的直属主管。而这样的关系,居然台大遴选委员会却觉得毫无所谓。
尤其管中闵曾为台哥大做事、身为台哥大独董,是台湾大学知情的,而且台大校规规定,教授成为营利事业独董要回馈收入给学校。但台大居然没把这些候选人相关背景资料准备给遴选委员们,还得仰赖推荐人准备,可见台大本身就对这场校长遴选极不重视。总结来看,问题最大的,不是管中闵、不是蔡明兴,而是台大,然这些论者哪个敢说应给予台大严惩?没有,因为台大政商关系够强。于是这岛上多数论者,每个都喊得比谁大声,但却只对绵羊喊不是老虎。
不仅如此,台湾的论述者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喜欢超越法律,强迫施行法律效果。笔者想了非常多次,到底管中闵与蔡明兴,周美吟与廖俊智之间,有没有利益冲突的问题?笔者认为是有的。但这两组人的问题都不在没有揭露,而是没有申请回避。可是笔者的个人评价不能超越法律明文规定。
我们回过头来看,事实上今天要求教育部介入的这些论述者都有一个共同特色:就是他们明知道这两组人马完全没有违反台大的校长遴选规定。我们可以针对管教授、周教授、蔡先生、廖院长在此过程中的表现给予个人评价,但不能因为自己无法接受,就对一个完全符合规定的结果以法介入,那只是一种借助外力的独裁、滥权与违法行为。我们的确可以开始思考未来如何从制度面改善,但我们不能也不该仰赖外力来超越制度。
管中闵的台大校长遴选争议过一阵子就会烟消云散,然而我们如果不能从这事件中看到这些社会问题,没能认清这些顶着教授名义乱扯一通的论述是如何凸显台湾通病,那么就算再过10年、20年,我们的公众论述、社会乱象也不会改善的。
●作者张中一,核能流言终结者成员,IE BUSINESS SCHOOL台湾校友会创会会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有删修权。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