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史明俊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东昌府区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史明俊救助摔伤老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东昌府区委政法委、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dcfqzfwjcshzl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5-8419782

附件:史明俊见义勇为事迹

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4月27日

史明俊见义勇为事迹

史明俊,男,汉族,2008年2月出生,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学生。

2024年11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史明俊途经东昌府区东关街时,发现一名老人倒在地上无法起身,周围多人围观但无人出手相助。

史明俊立即跑向老人询问情况,得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史明俊多次用力将老人抱到路边安全处坐下休息,随即拿出手机为老人拨打120急救和122事故报警电话,并联系到老人家属,在120救护车和老人家属到达后,史明俊协助将老人送上救护车后方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