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汙染管理指引修正 環境部增訂路燈色溫上限、廣告看板深夜關閉

针对大型广告看板的闪烁现象,环境部建议「闪烁干扰指数」于商业区晚上6时至11时不得小于5,晚上11时之后则以静态画面显示或关闭广告看板,以保护生态及民众生活品质。本报资料照片

环境部昨天修正发布「光污染管理指引」,新增国家公园、自然保育区及生态保育区等的路灯色温建议不得高于3000K,各级道路则不高于3500K;另针对大型广告看板的闪烁现象,建议「闪烁干扰指数」于商业区晚上6时至11时不得小于5,晚上11时之后则以静态画面显示或关闭广告看板,以保护生态及民众生活品质。

环境部说,2020年3月19日颁布的光污染管理指引,已订定最大亮度、最大垂直照度光曝露建议值,并由各部会参考指引纳入所辖规范据以管理,目前已有内政部与交通部将指引中的亮度与照度建议值,分别纳入「招牌广告及树立广告许可申请书」、「交通工程规范及施工说明书」相关规范,从源头落实光污染来源管理;另有南投县、苗栗县及连江县政府等地方政府,因所在地环境差异,采因地制宜作法,依地方自治精神纳入地方自治条例据以管理。

为进一步减轻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环境部表示,参考美国、欧盟、日本及澳洲等国家相关规范,新增生态系统或生物多样性栖地之国家公园、自然保育区及生态保育区等,路灯色温建议不得高于3000K、其他各级道路建议以3500K为原则的规定,但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基于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考量,得依权责订定适用各级道路色温,不受建议值限制,以兼顾生态保护及道路交通安全。

至于在闪烁部分,环境部表示,针对户外大型广告看板「面光源」因播放内容变化造成的闪烁现象,建议闪烁干扰指数值于商业区晚上6时至11时不得小于5;于晚上11时之后,则建议以静态画面显示或关闭广告看板。

环境部表示,本次光污染管理指引并新增经济部、农业部及教育部等相关部会,以扩大跨部会合作。而为广纳各界意见,修正内容曾邀集生态、医学、公卫、人因及环境等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及环保团体召开3场咨询会议,以及4场次部会与地方政府研商会。未来将联合相关部会与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光污染管理工作,有效从源头落实管理,改善光污染对民众与环境之影响。

光污染指引修正内容对照。图/环境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