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股临会闹双胞 马坚勇团队支持率过半
光洋科市场派与公司派原订在12月24日和27日分别召开股临会,惟经商业法院裁定不论是12月24日或是27日的股东临时会都不准召开,市场派独董吴美慧率先发布停开12月24日拟召开的股临会,惟支持马坚勇的股东仍决定到场声援公司派,会中股东除当场推举黄启峰为临时代理主席,也出示从各地征求来的股权股数。
经现场统计,支持马坚勇团队的股数不含电子投票股数就达到320,200,808股,占总发行股数的54.09%,支持率已过半。
黄启峰强调,吴美慧声称不召开24日股临会是基于尊重法律而配合取消,但从实际股东投票率来看,马坚勇团队的高支持度,才是让台钢知悉毫无胜算、吴美慧趁法院下禁止令前,顺势取消股临会的原因!
黄启峰强调,股东会之召集是极为慎重之事,吴美慧在数万名股东已接获开会通知,并已完成相关征求、委托作业,以及多数外资法人股东已行使电子投票之权利后,在没有法院执行命令之状况下,擅自撤销召集,无异是视股东会之召集如儿戏!
黄启峰也对台钢集团提出呼吁,重申既然台钢会长谢裕民已经公开表示「对光洋科的投资是财务性投资」,与其阻挠12月27日由独董吴昌伯召集的股临会,不如撤销假处分之保证金,让12月27日股临会如期召开。由股东展现意志,选出一个具代表性的董事会,让公司早日重回稳定的经营状态。
光洋科市场派则将主场摆在公司派预订在27日召开的股临会上,24日特别找来辅仁大学法学院长郭土木及文化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志诚等学者背书,强调光洋科公司派27日硬开股临会决议自属无效。
郭土木指出,参照最高法院见解,吴昌伯属丧失召集权,召开股临会依法无效,王志诚也认为,独董罔顾法院命令召集股临会,决议当然无效,经济部不得予以变更登记,否则严重破坏司法威信,人民将无所适从。
至于吴昌伯召集股临会的股代宏远证、征求人中信银及国票证、电子投票平台集保公司,是否仍应配合召集?郭土木则表示,法律许可的事业应遵守法令及法院裁定,证券业和集保不应配合违法程序召集股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