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速车国道挡路顾人怨 他摇车窗比中指羞辱挨告
▲桃园市罗姓男子今年2月间从国道中坜路段上交流道时,不满前车龟速比中指却挨告。(示意图/达志影像)
桃园市罗姓男子于今年2月间开车行经国道中山高速公路北上中坜路段时,不满前方车辆龟速前进,超车时竟摇下车窗比出中指泄恨,未料过程都被前方刘姓男子行车纪录器录下,刘向国道警察队提告,桃检4日侦结以公然侮辱罪向地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分。
检警调查,46岁的罗姓男子于2月25日上午11时46分,开车经过中山高北向57公里处内坜入口匝道时,因前方刘姓男子驾驶轿车龟速前进,他超车后摇下车窗,以左手向刘男比出中指泄愤,没想到整个过程都被刘男行车纪录器录下,刘男以行车记录下画面向国道警察提告。
桃检侦讯时,罗男坦承不满前方开车在国道上龟速前进,摇下车窗比出中指举动,检方认为,依据现今一般社会通念,罗男比「中指」带有轻蔑、丑化、羞辱当事人之意,足以贬损他人名誉、尊严及社会评价,桃检侦结以公然侮辱罪向地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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