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水烫沟鼠5分钟致死 法官:「时间短」不算虐死无罪
台北市一名吕姓男子2016年10月抓到一只在厨房乱咬东西的沟鼠,气得将牠塞进笼子里浸水,接着再用滚烫的热水活活浇淋致死,没想到最后却挨告虐待动物。台北地院法官认为,该只老鼠属于有害的沟鼠,而非有人饲养或管领的宠物,加上用热水「烫杀」的时间不过5、6分钟相较短暂,因此不构成虐待致死的要素,判处无罪。
吕男遭指控2016年10月「三度」抓老鼠并用热水烫死,还将「处刑影片」放到网路上,最后被告发虐待动物并起诉。吕男强调,影片确实是自己拍摄的没错,但他只是将影片分成3段上传,实际上那是同一只老鼠而非有3只老鼠。
▲吕男将抓到的沟鼠「处死」,却遭提告虐待动物。(图/达志/示意图)
吕男加码解释,当天他在家中厨房发现那只老鼠在乱咬东西,一气之下就将牠抓起来关进笼子里,接着浸到装满水的水桶中,最后再用滚烫的热水浇淋致死,全程大约只有5、6分钟。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吕男弄死的老鼠是有害的沟鼠,并非受动保法保护的「受人为饲养或管领」的动物,加上影片中他所穿的衣服都是同一件,认定确实是同一天的事,而非所谓的三度虐鼠,且处死过程只有5、6分钟时间短暂,不构成虐待致死,因此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