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号北向328公里外侧路肩火烧车 扑灭火势只剩车架
▲国道3号北向328公里外侧路肩,2日中午12时20分许发生1起火烧车案,台南市消防局据报,出动消防车到场迅速扑灭火势。(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国道3号北向328公里外侧路肩,2日中午12时20分许发生1起火烧车案,台南市消防局据报,出动消防车到场迅速扑灭火势,车上驾驶1人无受伤,驾驶人表示他发现车辆前方有冒烟情形即停于路肩,全案由国道警察第八公路警察大队处理中。
国道警察第八大队指出,勤指中心于2日中午12时20分接获通报,1部自小客车停于国道3号北向328公里外侧路肩处起火燃烧,八大队立即派遣巡逻车至现场处理并后方重守警戒,另通知交控中心请工务段消防水车、缓撞车及台南市消防局协助处理,火势于中午12时54分扑灭,现场下午1时23分排除恢复通车。
初步调查,车上驾驶1人,无受伤,经驾驶人表示,他发现车辆前方有冒烟情形即停于路肩,确切起火发生原因将由台南市防局调查厘清。
国道警察第八大队呼吁用路人,车辆平时应定期保养维护,行车上路前务必做好车辆车况检查,避免发生类似事件,以维护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