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施工「像在搏命」10年酿43死 高公局提5点改善措施
▲国道施工是隐形杀手,高公局提5措施改善。(图/高公局提供)
媒体报导,国道施工区段10年夺43命,成为隐形杀手,国道执勤、施工都「像在搏命」。对此,高公局提出5点改善措施,包含增设标志车、将交通锥改为充水式交通筒、设置红蓝爆闪灯、多封闭一车道施工以及设置悬臂式资讯可变标志车等方法,增加示警,希望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高公局指出,经统计100年后,国道于施工过程,因外来车辆闯入造成施工人员死亡事故共有4件酿5死,事故多属中期及短暂性施工的车辆闯入工区所致,而媒体报导指出的10年夺43命,事故事件则含外车自撞工区死亡事件。
高公局表示,调查事故现场,相关交通维持布设均符合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则」相关规定,经检讨这4起施工人员死亡事故,主要是用路人未注意前方施工相关警示或疲劳驾驶所致。
国道施工的交通维持,是依据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则」规定办理,该守则主要参考美国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Control Devices (MUTCD)订定实施,将施工交通维持管制范围分为:前置警示区段、前渐变区段、缓冲区段、工作区段及后渐变区段共5个区段。
依施工时间长短区分为长期性(超过5日)、中期性(日间未逾5日但逾2小时、夜间未逾5日但逾1小时)、短期性(日间未逾2小时日但逾30分钟、夜间未逾1小时但逾30分钟)施工、短暂性(未逾30分钟)施工及移动性施工;并依施工路段所在分为主线、交流道、一般隧道及长隧道,分别订定适用的交通维持作业守则。
高公局陆续在96年、97年及100年随着时间与设备的进步,修订该守则,参考先进国家之施工交维作法,例如于短暂性、移动性施工时增设施工缓撞拖车,确保用路人与施工人员机具之安全。
▲维护施工人员安全,高公局将增设标志车加强警示。(图/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依实际需求,提出5点精进改善方式,首先,在工作区域近端,增设标志车用以加强警示及防范车辆于近端闯入施工区域;短期及中期性施工交通维持,将邻近施工区之交通锥改为充水式交通筒,增加反光警示与防护性;施工交维之前渐变区及缓撞区段设置红蓝爆闪灯,增加警示设备;施工地点靠近邻近车道者,横向间距加宽(多封闭一车道施工),增加施工人员与用路人之反应距离;前置警示区研议设置悬臂式资讯可变标志车。
高公局说,经参考欧盟近期的施工交通维持改善检讨报告发现,施工区之安全防护,多以增加前方警示为主,因此后续将针对「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则」朝向加强前方警示设施修订,以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施工状况;同时也研议引进国外施工交通维持的机械化机具设备之可行性,减少施工人员未受机具保护之作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