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下修役男体位区分标准 身高155公分就需当兵
▲国防部预告修正《体位区分标准》,将免役身高下修至154公分。(示意图/国防部发言人粉丝专页)
国民党立委李德维日前指出,109年1月到8月,共有9万1364人参加征兵体检,其中免役体位竟有2万855人,占比22.8%。对此,国防部近日已预告修正役男《体位区分标准》第2条附件,将免役身高自157公分下修至155公分,视力部分更加注「最佳矫正视力未达0.6者」才能免役。
国民党立委李德维日前于立法院质询时指出,109年1月到8月,共有9万1364人参加征兵体检,其中免役体位竟有2万855人,占比22.8%,质疑标准太宽松,国防部长严德发允诺,会找各部会研讨,如何把合理的体位标准做订定。
根据《体位区分标准》条文明定,达适服役年龄的男子,若身高196公分以上、157公分以下者免役,新版草案将免役身高下修至154公分,除非BMI(身体质量指数)未满16.5或大于35才得以免役。
针对视力部分,现行条文也规定,若一眼矫正视力0.1以下、一眼散瞳后验光度数逾11屈光度,以及两眼散瞳后验光度数相差5屈光度者可免役,新版草案则改为一眼散瞳后验光度数逾11屈光度,以及两眼散瞳后验光度数相差5屈光度者,还须有「最佳矫正视力未达0.6」条件者,才可以免役。
此外,国防部也修正免役体位及替代役体位之BMI值,免役体位须达「<16.5或>35」;替代役则为「16.5≦BMI<17」或「31<BMI≦35」。至于原身高196公分以上、身高157公分以下者属免役体位,国防部也在新版草案中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
国防部表示,本案是因应作战型态改变,以及广储后备的需求,须重新检讨兵役限制条件,基于兵役公平原则,因此研拟修正役男体位标准,初步召集内政部役政署、训练单位,以及各专科医学会研讨后,暂订调整役男体位区分标准,尚未完成定案,修正草案将公告60天,期间广搜各方意见,后续再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讨,以臻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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