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三讀 朝野攻防反制手法一次看
立法院会28日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部分条文等案,民进党团批评国民党团、民众党团所提法案内容违宪扩权,打算声请释宪与暂时处分,行政院则研议提出覆议,成为下一阶段朝野攻防焦点。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潘俊宏摄影
立法院会28日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部分条文等案,民进党团批评国民党团、民众党团所提法案内容违宪扩权,打算声请释宪与暂时处分,行政院则研议提出覆议,成为下一阶段朝野攻防焦点。
立法院会28日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部分条文等案,明定藐视国会罪、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出席听证会不得虚伪陈述等。
尽管法案已三读通过,但争议未平息。行政院长卓荣泰认为,这次修法过程,人民对于立法院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法案提出诸多质疑,许多条文内容侵害人民权益、违反权力分立,将研议提出覆议。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批评蓝白毁宪乱政,无限扩权,将在总统公告后提释宪与暂时处分。
覆议、释宪与暂时处分、公民投票等,都是立法院三读通过国会职权修法后,可以采行的救济手段。
行政院可提覆议
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的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核可,在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天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要在15日内作出决议,否则原决议失效。
覆议时,若过半数立委(57席以上)反对,覆议不通过,维持原案;若过半数立委(57席以上)赞成,覆议通过,修法失效。
覆议结果若仍是依照原决议,则法律案在行政院长副署后,送到总统府,总统应于收到的10日内公布。法律生效日期若无指定,则依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公布之日起第3日生效。
立委可声请释宪
宪法第78条规定,「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2022年1月宪法诉讼法上路后,改为由15位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法规范宪法审查及裁判宪法审查案件」、「机关争议案件」、「总统、副总统弹劾案件」、「政党违宪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案件」。
根据宪法诉讼法第49条规定,立法委员现有总额1/4以上,就其行使职权,认法律位阶法规范抵触宪法者,得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违宪的判决。目前113席立委,只要有29位立委就可声请释宪。
宪法法庭审理后,若判决合宪,行政院必须接受决议;若判决违宪,则该修正案自判决日起失效。
声请释宪可同时提暂时处分
「暂时处分」就是冻结、暂停施行这部法律的概念。声请释宪时,可一并提暂时处分,宪法法庭可依宪法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为避免宪法所保障的权利或公益遭受到难以回复的重大损害,且有急迫必要性,得依声请或依职权,做暂时处分的裁定,但必须经2/3以上大法官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才可裁定暂时处分。
此外,为让大法官有时间压力,宪法诉讼法第43条规定,声请案件裁定后逾6个月,暂时处分就会失去效力。
民众可提公投复决
除此之外,民众也可透过公民投票,复决立法院通过的法律案。根据公民投票法提出法律复决,连署人数须达最近一次选举人数的1.5%,即可成案。以最近一次2024总统大选为例,选举人数约1954万8531人,因此,只要达29万3228人连署就可成案。
提案及连署通过后,接着进入投票阶段,只要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1/4以上,且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即为通过。
不过,公投法第23条规定,公投日期定为8月的第4个星期六,且自2021年起,每2年举行一次公投,所以最快可举行公投的时间为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