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约国内法化马有5成果 府反批蔡英文:别当酸民

陈以信指出,马英九上任后就致力将重要国际公约国内法化。(图/合成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20日通过理事陈长文等人提案,吁政府在明年2月新国会开议后,能优先完成「多边公约国内法化暂行条例」立法,让台湾法制接轨国际工程总统府发言人陈以信表示,总统马英九上任后就致力将重要国际公约「国内法化」,目前也已有5项重要具体成果

国际法学会指出,马政府任内自2009年以来透过「公约施行法模式」已完成6大重要多边公约的国内法化,值得肯定,但是由联合国保存而具代表性的多边公约超过500项,迫切需要一套具有持续动能制度化机制,因此呼吁,政府及新国会在2016年第9届立委新议期优先完成多边公约国内法化暂行条例立法。

对此,陈以信表示,「乐见其成」并指出,我国宪法第141条明订,应尊重条约及联合国宪章以促进国际合作,提倡国际正义, 确保世界和平,马英九上任后,也致力将重要国际公约「国内法化」,至今已有5项重大具体成果。

陈以信指出,马英九上任后,在民国98年5月分别签署两项人权公约的批准书,送联合国秘书处存放,立法院也在同年4月三读通过两项公约的施行法,正式将两项公约国内法化,代表我国向全世界宣示保障人权之决心与作为。

而为让我国保护妇女儿少身心障碍者之相关法律更加完备,陈以信强调,政府在民国100年颁布《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在103年实施《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并通过《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都是积极向国际社会证明,中华民国在实践民主及人权上的努力。

不过,陈以信提到,过去民进党执政8年期间,却没有批准两项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也没有制定任何一项国际公约的国内施行法,却在日前批评马英九「坐在冷气房通过国际人权公约、制定相关施行法」,呼吁蔡英文,如果真的支持民主与人权保障,就「应该挺身支持这些行动,而不是只做一个『酸民』」,自己做不到,就说别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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