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等3基金会附随组织案 全案10/14宣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党产会认定财团法人民族、民权及国家发展3基金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冻结共9000万元财产,3基金会提起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6日上午进行言词辩论,3基金会的律师叶庆元说,3基金会在施行党产条例前就已成立,不应溯及既往,请求撤销原处分。全案定10月14日上午10点宣判。

党产会认定,欣裕台公司2015年由国民党授意,各捐助3000万元成立民族、民权及国家发展3基金会,3基金会也都设址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实质上受国民党控制,属于国民党附随组织,并冻结3基金会共9000万元财产。

3基金会不服处分,提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北高行今开庭辩论,叶庆元表示,党产条例是追讨威权时期不当取得财产,但3基金会成立时已经过两次政党轮替,且2016年8月才有党产条例,不得溯及既往追讨;欣裕台捐助成立公益团体,也具有正当理由,原处分显不合法。

党产会的律师翁国彦则说,党产条例定义的「附随组织」不限于威权时期所成立,且3基金会成立时的董事,几乎都有国民党党务身分,明显受国民党实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