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不等于“新三线建设”
张可云最近,两件相关的事件格外引人关注。一是网传成都市斥巨资拆迁的消息引起热议,并一度冲上热搜;二是成渝概念股连续掀起涨停潮,引发众股民追捧。这两件事是相关联的,且与所谓的“新三线建设”不无关系。17日,警方通报了“成都天价拆迁”为谣言,是利用AI生成的虚假信息。一些传播“新三线建设”概念的人断定四川将是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地,因而给人们一个预期,即成都等城市马上会成为中国的投资兴业热土。在舆论层面,一些人把“新三线建设”与中央作出的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决策挂钩。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于是,一些人宣称“新三线建设”时代已经来临。
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就是“新三线建设”吗?答案是否定的。
所谓三线建设,是指“三五”时期提出的集中力量建设三线地区。三线地区又分为大三线地区与小三线地区。大三线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以及河南、湖北和湖南三省的西部、广东的北部、广西的西北部和山西与河北的西部(国家《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规定的范围),之后范围有所调整。小三线地区是指各地区的战略后方。1965年9月,当时的国家计委提交给中央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汇报提纲明确提出,“三五”计划必须立足于战争,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
在三线建设期间,中央政府有计划地将一批工厂和研究机构从沿海地区搬迁到大三线地区,同时国家投资明显西倾。三线建设对改变当时生产力布局过于东倾的格局、促进三线地区工业体系建设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企业选址布局不合理,企业的效益明显下降。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一五”时期为29.4%,“三五”时期下降为18.9%,“四五”时期进一步下降为18.7%。
国家战略腹地是相对于国家经济中心而言的,是对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支撑作用的非国家核心区域。将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与三线建设相提并论,并提出所谓的“新三线建设”是牵强附会的错误观点。因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同三线建设的背景、目的与布局完全不同。
首先,三线建设的基本背景是在中国经济实力相对较弱与国际环境恶化的情况下,中国的经济建设要防止当时“美苏夹击”,而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基本背景是,中国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大国,为顺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从容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及必须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其次,三线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以国防建设为中心进行备战,而国家战略腹地建设虽然有国家安全考虑,但还有平衡区域发展与优化经济布局的目的。
第三,三线建设通过行政命令将沿海与平原地区的企业跳跃式西移至大三线地区,企业微观布局强调“山、散、洞”,即靠山、分散、进洞,而且要求每个行政区都要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同时强调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新质生产力布局以及地区经济布局,除了要建立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产业与要素备份基地外,还要合理安排国家经济核心区域的产业转移与国家战略腹地的产业承接。
概括而言,在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和“新三线建设”二者间画等号是不正确的,而且会产生一系列误导,曲解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意图和重点。需要指出的是,腹地是相对于中心而言的。成都、重庆、武汉、郑州与西安是中央政府批准的国家中心城市,将这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国家战略腹地明显是自相矛盾的。中西部各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地区或区域经济的中心,其重要职能之一是带动各自腹地的发展。将各地区的首位城市作为经济腹地,是一个明显的悖论,且会导致其轻视自身在区域经济中的带动职能。因此,中西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域的中心城市不太可能成为“举足轻重的国家战略腹地”或“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地”。
散播“成都天价拆迁”信息与炒作“新三线建设”不无关系,此虚假消息带来的是市场的混乱和一些投机者伺机得利。就此而言,宣扬且夸大所谓“新三线建设”实在是要不得。(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