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卖中广密约不单纯 遭疑未退出经营 NCC:不排除重审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针对当年媒体人赵少康买下中广一交易案,因买方支付款未达总交易额九成,华夏公司可推荐董监事之事提出质疑,对此 NCC 发言人翁柏宗表示,NCC 将不排除对当年股权转让重新审视审议。
据了解,当年国民党为配合广电三法修法规定,党政军得退出媒体,在民国 96 年间将中广出售给赵少康,当时赵少康亦承诺会落实广电三法修法后规定,NCC 因此同意通过该案。
然而时至今日,NCC 发现中广交易时双方议定赵少康给付股款未达九成之前,中广超过一半的董事、一席监察人以及财务主管,皆由华夏公司推荐或指定,而中广方面则是部分营运重要决定也得经华夏同意。
据北检起诉书内容提到,前立委高育仁出价 50 亿元,但并没有得以买下中广,反而马英九将中广出售给前后只付 10 亿元的赵少康,并未达到总交易额 57 亿元的九成。且国民党委任处理中广案的律师陈明晖继任中广董事,财务主管龙明春也留任,遭质疑是受国民党委任之人事规划,引发外界怀疑。
NCC 发言人翁柏宗表示,NCC 已向党产会调取契约资料研析,此次北检起诉书补充许多事实,不排除对当年股权转让重新审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