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官法》挑灯续演表决大战 民进党团力拚22日凌晨三读
立法院临时会进入倒数,21日院会继续处理《国民法官法》草案,不过由于处理速度缓慢,距离总条文数113条要完成三读仍有一段差距,民进党团于下午5时10分提议,针对21至22日的会议,延长开会时间到讨论事项第3案审议完毕,亦即包括《国民法官法》与华航、护照正名公决案都确定将在临时会处理完毕。
立法院于6月29日至7月22日召开临时会,目前已处理完的议案包括前瞻二期预算筹编同意案、《农田水利法》等2件法律案,以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考试院、监察院等3项人事同意权案,目前仍有《国民法官法》与华航、护照正名公决案尚未处理完毕。
关于人民参与审判制度,司法院、行政院及民进党立委周春米提出《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总共有113条条文,由于各党团也分别提出草案版本,历经3次朝野协商约保留100条条文,并送交院会处理。
立法院临时会20日下午2时30分开始处理《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经过二读通过,确认法案名称定名为《国民法官法》,由于各党团皆提出修正动议并登记逐条发言,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于晚间12时宣布休息,并裁示21日上午9时继续开会。
历经约9个半小时的讨论,经过二读的条文包括,确定法案名称为「国民法官法」,而进行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国民法官6人共同组成国民法官法庭,共同进行审判。
二读条文也规定,年满23岁、在地方法院管辖区域内继续居住4个月以上的中华民国国民,有被选任为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的资格。
▲立法院临时会处理《国民法官法》逐条表决,力拚22日凌晨三读通过。(图/记者屠惠刚摄)
立法院临时会21日上午9时继续处理《国民法官法》草案,经过二读的条文包括,国民法官执行职务期间,公司、机关应给予公假,以及进行国民参与审判案件采卷证不并送的制度等条文。
二读通过条文明定,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于执行职务期间,或候选国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间,其所属机关、学校、团体、公司等应给予公假,并不得以其现任或曾任国民法官等为由,给以任何职务上不利的处分。
二读条文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向现任或曾任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或候选国民法官,刺探依法应保密的事项,也不能揭露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或候选国民法官的个人资料。
由于处理速度缓慢,且每条条文均有多位朝野立委登记发言,距离总条文数113条要完成三读仍有一段差距,民进党团于下午5时10分提议,针对21至22日的会议,延长开会时间到讨论事项第3案审议完毕。
经过院会表决,在出席的69人中,赞成47人、反对22人、弃权0人,全案照民进党团提议通过,亦即包括《国民法官法》与华航、护照正名公决案都确定将在临时会处理完毕。
▼《国民法官法》马拉松式逐条表决,柯建铭休息片刻 。(图/记者屠惠刚摄)